今天这事,可大可小。
林清玄坐在被告席上,冷着个脸,一言不。
赵大律师今天也没有多大的挥空间。
那怕是保险公司高价聘请来的御用律师,坐在那里也很少能够插得上嘴。
原告律师还是那个年轻人,滴滴不休说个没完没了。
中心思想还是那句话,我的当事人当时害怕极了。
并且,那个偷车贼坐在原告席上,非常的嚣张。
我偷你的车是不对,但你追我二十多里地,直接让我骑着摩托车掉进了河里,这就是你的不对,这是两码事。
我偷车了,我承认,认罪认罚。
我接受法律的制裁。
但是我受伤了,你就必须得给我赔偿。
不管什么情况下,你都不能开着车个追法!
你一追就是二十多里,其中还多次涉嫌危险驾驶想把我逼停。
有几次还差点把我撞着,知道吗?谁能受得了?
这大半夜的黑灯瞎火,搁谁身上不怕?
你想过我的安全吗?你顾及过我的安全吗?
这是谋杀,你有谋杀嫌疑?
你这是故意伤害,懂不懂?
看看我这伤,医院鉴定,肋骨都射了五根,脑袋有脑震荡。
现在我留下了这么重的脑震荡后遗症,我找谁说理去?
我现在想找个工作都没人要了,这一切一切。都是坐在被告席的那个年轻人造成的。
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而且第一审判决也已经是胜诉了。
这就充分证明了一点,我是合情合理。
新法官,让年轻人莫要激动,坐下来。
重新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然后当庭宣判。
林清玄要追回自己的财产,又要考虑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肯定是不能够兼得的。
认为林清玄属于正当。
开车追他属于正当防卫的过程,整个过程并没有结束。
我现自己财物被人偷了,难道我连追回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于情不合,于理不合,与法更不合。
所以判决林清玄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向对方付出任何赔偿。
而对方,没有丝毫悔过的意向,应该罪加一等,加重处罚。
对方律师的辨言属于诡辩和狡辩,不予采纳。
对于这个结果,林清玄很满意,保险公司很满意。
唯一不满意的就是盗窃他摩托车的小贼。
而对方的律师直接彬姐过来给他递了名片,并且表示接了这样的案子,只能这样做,还请见谅。
如果以后有机会,可以请他当辩护律师。
林清玄当场表示:“你有没有时间啊,有时间的话咱们一起吃个饭。”
约好晚上一点吃饭,互相加了好友。
林清玄冲着赵大律师说:“这种人毫无底线,迟早能用得上。
哪怕自己用不上,也绝对不能让他给对手做事,或者不良商家做事。
最好的办法就是死死的握在手中。
你说一年给他多少年薪革职在家,既不给他案子,又不至于让他饿死跳巢,如此呆上两三年,估计这个人也就废了。”
大律师在看林清玄的眼神已经变得全然不同。
简直就是软刀子杀人啊。
这件事,交给赵大律师。
最后给他个数字,到时候打钱就行。
赵大律师也很乐意,毕竟少了一个无良的律师,少了一个竞争对手。
这种毫无底线的人,说不准哪天真能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