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一部分犯人刑期结束后,需要被转移到监管机构,进特殊思想与行为的再教育。
而这种「再教育」的时间,短则几年,长则十余年。形式等同于继续坐牢。
实际上,所谓《社会保护法》,是全斗焕维持自已独裁统治的手段之一。
当时的南韩,经常开展反对军人独裁的运动。为了维护自已的统治,全斗焕还成立了「国家保卫非常对策会」。
目的是,消除社会弊端,扫除社会犯罪。这翻译成全斗焕的心里话,应该是「消除社会异已,扫清反对力量」。
这种机构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两个现象:
首先,警察的综合素质变低。他们只负责暴力镇压,专业能力一言难尽,对民众更是欺压凌辱,无恶不作。
而苦不堪言的底层民众,在违法后,会受到加倍刑罚。结束刑期的犯人们,全部被收容到劳教所,继续过着非人般的生活。
他们在劳教所里,每天有高强度的劳作不说,稍有不慎就会遭到管理人员的辱骂和毒打。
作为「再教育」,根本是无稽之谈。如果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样的法律法规,对所有人都有同样的效力,也就罢了。问题就出在「执行者」身上。
对南韩情况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南韩统治阶级背后的势力,盘根错杂。
任人唯亲,包庇犯罪,这种事屡见不鲜。
当时总统全斗焕的弟弟全敬焕,是前总统朴正熙的司机。
亲哥当上总统后,他也「鸡犬升天」,混入了南韩高层统治阶级。从此大肆敛财,好不快活。
但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
1988年,全敬焕借家族之便侵吞7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200万)的国家财产。
最后却只是轻判,七年。更离谱的是,仅在三年后,他就被释放了。
面对采访的媒体,全敬焕的第一句话就是:「不世袭,无罪。」
怎么理解呢?大概意思就是「我有钱,我有权,所以我无罪」。
对比之下,盗窃了500多万韩元却要过17年铁窗生活的池康宪,活像个笑话。
都说,勇者抽刀向强者。可现实往往是,掌权者抽刀向弱者。
囚犯们可以接受自已犯法坐牢的命运,但不能接受如此不公正的待遇。
于是,他们决定用自已的方式,讨回公道。奈何12个人里八个人「出师未捷身先死」,只剩下四个核心人物了。
在逃亡的日子里,池康宪始终没有忘记自已的目的:
一定要给全斗焕一点颜色看看!
一定要让世人知道自已的心声!
以池康宪为首的逃亡四人组,一边逃窜,一边规划。
最终,他们选中了当时南韩有钱人扎堆的地方——汉城富人区。
为什么要选择富人区?
毕竟,比起这种治安良好、戒备森严的地方,缺乏管理的贫民区应该更适合藏匿。
但池康宪一行人的目的,从来不是通过越狱获得自由。他们选择汉城富人区的原因有二:
第一,相较于吃不饱穿不暖的穷人们,有钱人往往更加惜命。
这也方便他们「借宿」或者「借钱」。
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总统全斗焕的豪宅「延禧宫」就富人区。
这是池康宪逃亡时说过的话:
「我家里就很穷,读到小学毕业就没钱继续了。」
「父亲脾气暴躁,酗酒成性,天天对我和四个哥哥姐姐拳打脚踢。」
「因为穷,所以没钱读书,不读书就没有好工作,没有好工作又怎么赚钱呢?」
「别说享受生活了,平时打杂工赚的那点钱连维持温饱都够呛,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我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梦想,虽然听起来很可笑,但我还是要说出来。」
「我从小就想成为一名诗人,一名贫穷但浪漫的诗人。」
「我也认为自已是韩国最后一位诗人。」
「我是一个浪漫的悲观主义者,想做一个快乐的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