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是一个现代社会。
原主名叫丁兰因,如今在高中读高三,成绩中等偏上,性格和软。
初一那年,父母去接外公外婆时不幸路遇重大车祸,四个亲人皆殒命当场。
只有原主当时因为人在特长班学舞蹈而躲过一劫,当时她十三岁。
骤然失去这么多亲人,对于当时年仅十几岁的原主来说,那就是天塌地陷,一直到办操办完亲人的丧事,她都没有回过神来,人呆呆傻傻的,整天只知道哭。
险些把一双眼睛哭瞎。
丧事办完了,原主的归属成了一个大难题!
未成年的小姑娘,法律规定、是一定要有监护人在身边看顾的。
可舅舅痛恨原主爹妈害死了自己的父母,不肯接纳原主,哪怕原主的爸妈留下了不菲的遗产。
待事情一办完,舅舅直接跟这边划清了界限,明确表示这孩子是丁家人,跟宋家无关,谁爱养谁养,哪怕有钱拿他也不养。
至于丁家。
原主父亲丁博远是父母的老来子,上头还有一个大哥丁博新,一个姐姐丁舒玉。
虽说是亲哥哥亲姐姐,但是年龄差距比较大,和丁舒玉都有着整二十一岁的年龄差,和大哥丁博新更是相差了二十四岁。
大哥都结婚生子了,丁博远才出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差不多都能算得上另一辈儿的人了。
俗话说小儿子大孙子老两口的命根子。
丁博远作为小儿子,老两口对他自然是极尽偏疼,这也就侧面造成了哥哥姐姐对这个弟弟格外不喜,身为成年人又不能跟一个奶娃娃计较什么。
只好是眼不见为净,就全当没这个弟弟。
等老两口把小儿子抚养长大,没两年老爷子先走了,相隔也就不到一年光景,老太太也跟着走了。
所以原主丁兰因根本就无缘得见爷爷奶奶。
姑姑丁舒玉又身在国外,剩下能照顾她到成年的也就是大伯丁博新一家了。
可当时大伯已经六十多岁,堂哥生下的侄子年龄都比原主要大上三岁,大伯大伯母年纪大了没有精力照顾原主,也不想照顾小弟弟留下的孩子。
两方的亲戚来回踢皮球,谁都不想养她。
这对原主的幼小的心灵自然又造成了二次创伤。
丁家人一合计,总归是丁家的血脉,哪有真的不管的道理,最后还是堂哥丁重君接过了照顾她长大的任务。
寄人篱下的生活不好过,虽然堂哥一家从来都没有短过她的吃穿用度。
但毕竟年龄相差太大,堂哥对亲情比较淡漠、生意又做得大,两夫妻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对她的关心自然少得可怜,只当家里多了双筷子。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原主养成了讨好型人格。
谁要是对她有哪怕一丁点儿的好,原主都想十倍百倍的还回去。
就这样无灾无难的在堂哥家里长到了十八岁,她高三了。
成年之后就意味着是个大人了,不管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还是从情理层面上来讲,她都已经初步具备了独自在社会上生存的能力。
丁家利落地把她父母的全部遗产一分不差的还给了她,让原主以后独自一个人生活。
遗产里面有一套别墅,两套高层楼房,三套商铺,外加存款六千多万。
这些钱丁家人看不上眼,自然不会留下,他们只想赶紧跟丁兰因撇清关系,以后桥归桥路归路。
上一辈的恩恩怨怨,原主大概都了解一些,她不能评价长辈的是非对错。
毕竟父亲丁博远是既得利益者。
只是感激于堂哥一家的照顾,她把这些年在堂哥家的花费、都折算现金还了回去,然后就打包了行李默默离开了。
她不怪丁家人的冷漠,能把父母的遗产全部都还给她,就已经证明他们人品贵重了。
如果故事一直这样展下去。
丁兰因独身一人虽然孤独,但父母留下的那些遗产、足够她供自己读完大学,并富足一生了。
性格使然,如果原主可以遇到一个对的人,必然会是个幸福的小女人,安稳度过余生。
可是她却遇到了一个渣滓中的渣滓,毁了她一辈子。
就在高三这年,他们班里转学来了一个男孩子,高高瘦瘦,长相并不十分好看,一笑起来却会露出两个小虎牙,很可爱。
他叫赵英才。
名叫英才,但学习成绩其实马马虎虎,听说家里条件很差,所以导致人性格有些偏激仇富,还经常会跟校外的混混们鬼混在一起。
是因为在原高中打架,才不得已转学到这边来的。
原本这边的高中也不想收,还是原主的班主任、赵英才的姐夫求情学校才勉强收下这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