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
最近店里的生意还算不错。
先给你一万五千字的其他书籍,这次不急。”
林掌柜走到书架前,取下一本书样,并拿出另一套稿纸。
“好的。”
李金羽接过书样和稿纸,这次的书样字数比《三字经》多出约十倍。
并非所有任务都像《三字经》那样字数稀少。
一般的抄书人通常要花几天抄完一本书,然后交差。
他虽有活字印刷,但雕刻的字并不齐全,计划回去后把大武朝的所有字都雕刻出来。
接着,他会多拓印几份《三字经》和这次的书,全部卖给书店。
签完契约,李金羽离开了镇元书肆。
但他没有立即回乡下,而是开始在小镇上游荡。
他买了很多稿纸,打算回去多拓印几份稿件。
又去米店买了些精米,粗糙的黄米他实在难以下咽。
就像前世机关食堂的饭一样!
接着是肉店,他想买些猪肉回家,但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最后中午买了一块羊肉,不是猪肉。
搜寻无果后,他无奈地买了一只野鸡,顺便打听了一下。
结果肉店老板和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变得很奇怪。
结合记忆,他才明白,在这个时代,就连最低等的贫民也不吃猪肉。
因为猪肉的腥味太重,难以入口。
如果不是某些地方的灾民饿得无法忍受,他们根本不会宰猪食用。
李金羽从中看到了新的商机。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开设养猪场,先要把印刷作坊办起来再说。
另外,他现在有点积蓄,打算先给妻子买件体面的衣服。
林子衿身上那件衣服已经补丁累累。
若非她容貌精致,气质超凡,恐怕与普通的农妇无异。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还想给她添些胭脂水粉,适当制造些小惊喜。
离开镇元书肆时,他身上还有四百五十文,但一出镇,就只剩一百多元了。
李金羽不由得感慨,金钱真是易散之物。
那三百五十文,换来的只是一身的大小包裹。
然而,他脸上的笑容却未曾消退半分。
这样的赚钱速度,就算他此生不再努力,也足以让他和林子衿过上富裕的生活。
正当他心情愉快之时,耳边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嘲讽。
“李金羽,你的日子过得挺滋润啊。”
“那个米袋子里装的可是优质米?”
“手里拎的应该是野鸡吧,都已经开始享受荤腥了!”
“前几天你和你婆娘联手,害得我三哥等人重伤,这笔账该怎么算呢?”
刚走到村口,他就看见村里的无赖陈大狗从一旁走来。
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嗜赌如命,常常与李三等人混在一起,充当他们的爪牙。
李金羽看到陈大狗,眉头不禁皱起,料想这家伙又跑去赌场鬼混,现在输得一干二净,打算随便找个人赖账。
平日里,陈大狗在村里的名声极差,像过街老鼠一样,又没有正当的职业。
他时常挨家挨户地撒泼,村民们见他烦,偶尔会施舍些米汤、馒头给他。
陈大狗捕鱼的技艺不错,空闲时就会去河边捕鱼以维持生活。
碰巧,陈大狗此刻正缺钱,家里的粮食也耗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