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死了。”他早不记得他的模样,只记得他抱着自己坐在腿上,一一画地教他写字。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和同母兄长相差二十岁,原本他有十六个异母兄长,但如今还活着的不到五名。
“啊!那你娘改嫁了吗?”不然怎会无暇顾及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儿子,他那张秀色可餐的脸多叫人垂涎。
“改嫁?”她敢?!
她没有别的路可走,除了殉葬。
“大哥哥,不是我在危言耸听,你实在太貌美如花了,若是不想被有些‘癖好’的男人给扑倒,赶紧娶个妻子把自己弄老了,也许憔悴点就没那么好看了。”他绝对是彩虹男的心仪对象,当了多年讲师的她都有点动心地想掐一掐、摸一摸他,更遑论若是碰到喜欢小倌的伪君子。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张脸真招祸。
“没人敢动我。”除非他们不想活了。
赵若瑾一脸“怜悯”的拍拍他修润的手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人都有疏于防备的时候,要知道有些人真的很无耻,他们明着不行就暗抢,什么设陷阱、暗算的,叫人防不胜防。”
“小瑾儿。”她的头真好摸。
“嗯?”她随口一应,忽然现不对,她几时多了小名,小瑾儿听起来像在喊小太监。
“以后在人前喊我十七爷,人后就叫十七哥吧!”他看着自己被拍过的手,不懂他怎会容忍她的碰触?
或许是因为她很有?十足十无害的小东西,让人联想到深山野林里捧着核桃壳啃的蓬尾松鼠,墨黑大眼骨碌碌的转着,很是讨喜,叫人越看越爱。
“十七哥……”哗!他家兄弟真多,家族旺盛。
赵若瑾若知晓上官静的真实身分,只怕她脸上的羡慕会转为同情,以他家的情形,兄弟多肯定不是好事,即使是一母所出的兄弟,也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兄友弟恭、兄弟齐心。
因为家主的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为了争权夺利,爬上主位,众人皆使出阴毒手段,将前头的那一位拉下来,踩着手足的尸身往上爬,一步一步接近那至高无上的宝座。
“我不杀你。”一说出口,他又困惑了。
为什么不杀?她冒犯了他。
心里另一道声音又说了:不过是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门牙还掉了一颗,她行事仗义,言谈有物,死了有点可惜。
赵若瑾一惊,暗暗地往后退了两步。“你要杀我?”
怪了,她做了什么?
“你碰了我。”这世上敢对他无礼的人并不多。
她暗啐一口:果然人美都有怪癖,两人明明“相谈甚欢”,谁知他却暗藏杀机,碰一下就要大开杀戒。“但你不想杀我。”
“你还说了我好看。”犯了他的忌讳。
她几乎要翻白眼了,这人毛病真多。“十七哥,我这是羡慕,如果你的脸换在我脸上,我肯定天天上街让人看。”
掷果满车,侧帽风流,她只要摇扇一笑,一个月的蔬果肉食就有了,还有整车的香帕、镯子、簪,她都能开间铺子卖了。
全是无本生意。
“我不喜欢。”那些人的眼光太淫邪,活似要将他生吞活剥,让他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戾气又蠢蠢欲动。
“你不喜欢自己的脸可我喜欢呀!赏心悦目,宜室宜家……啊!后面那一句删掉,我说太快了,宜室宜家是形容姑娘家。十七哥,我的意思是越在乎它就越放不开,人的样貌是天生的,只要放下它,你就不会在意了……”
旁人说什么与己何干?不去听,不去看,不去想,自有清风明月的自在,心境一片清朗。
既然改变不了自己的容颜——那么好看拜托也不要变,那就去适应吧,等习惯了各式各样的眼神,别人再怎么看也只能在心里意淫,对本人不痛不痒,不构成身体上的伤害,这世上不能控制的是别人的思想。
“好看就是好看,干么要执着别人怎么说,你是让我看了欢喜的好风景,我多留恋一刻,心舒坦了,等等还不是就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对了,十七哥,金铃可以还我了吗?”她磅礴大气的话锋一转,忽地怯生生的一眨眼,小脸还没少年的巴掌大。
“不给。”上官静将刻上梵文的金色铃铛一上一下的抛掷,逗猫似的一收一放,铃声忽左忽右。
“十七哥,那是我的金铃。”他怎么可以占为己有?
“我拾到便是我的。”上官静美若白玉的脸庞清逸秀丽,但开口说出的话却无礼至极。
“铃铛里刻了我名字中的瑾,你不还我就是私相授受,日后我会被沉塘。”她故意说得很严重。
“没我的允许,谁敢将你沉塘!”他说着,顺手解下腰上深绿色貔貅玉佩扔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