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腻,草莓汁液里淌着酸甜味,口齿生津,奶油雪白细腻,蛋糕胚也烤得松软香甜。
兰笙看他吃得绅士文雅,还在愣愣等着他的回答。
“因为我有一个很喜欢的人,他喜欢吃草莓味蛋糕。”
谢逢歌看着兰笙的眼睛,墨色瞳孔里除了满得足以漫出来的温柔,别无其他。
他声线沉缓动人,不像在回答一个普通的问题,分明像在说情话一样,搔得兰笙耳朵痒。
一股难言的情绪在兰笙很久没有平复安静过的胸口来回激荡,他在演戏上的天分,同样适用于捕捉所有人眼里的情绪。
他感受到谢逢歌眼里几乎要满溢出来的温柔,才发现这种感觉竟然这样久违。
就像他第一次吃到草莓味蛋糕的心情一样久违。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再经典的款式也慢慢没有了当年的味道。
制作工艺更加精细了,材料更加健康了,永远的草莓味,可还是渐渐渐渐地、当时的味道越来越淡。
他要尝得非常仔细,才能捕捉到一丝漏过草莓味空气的温柔。
但老黄的经验大概是永恒的,眼睛是这样一双会传递情绪的器官。
兰笙在这样温柔的目光里,手脚发暖,睫毛根被这股暖气烘得有些沉,覆盖而下,在眼睑下垂落一片蝶翼摇晃的阴影。
“你呢?”
直到谢逢歌问出这句,兰笙蓦地回神。
谢逢歌看到那双桃花眼上鸦羽般的睫毛有些颤抖。
兰笙偷摸着深呼吸一口。
“因为……”
兰笙情不自禁地看着谢逢歌的眼睛,默了一秒,旋即又笑着错开视线。
“没什么,因为以前我妈妈喜欢。”
那张明艳的脸上动容的表情转瞬即逝,马上挂上长袖善舞的营业式假笑。
兰笙眨眨眼睛:“这不巧了么,我们都是因为喜欢的人才喜欢吃这个的。你猜这叫什么?”
不等谢逢歌回,他就推了盒新蛋糕到谢逢歌勺边。
单手撑着下巴,又是一副笑眯眯的小表情:“这个呀,这叫心有灵犀,心心相印。呐,吃吧,你最喜欢的经典款。”
谢逢歌陪着兰笙吃了顿草莓味蛋糕,他脸上做不出上面生动的表情,但他脑子聪明,对情绪的捕捉分毫不比兰笙逊色,明显感受到刚刚的对话有不对头的地方。
只不过他们彼此间还算不上熟悉,即便他有意想问,也只能平添唐突。
谢逢歌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兰笙身边,是这样一个毫无立场的存在。
随后的秋游历程,他的视线在兰笙身上停留得更多。
兰笙对此感到十分惊讶,他光知道谢逢歌是社恐,但他完全不知道谢逢歌这么社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