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我所用,若是因此而死,尸腐无人收,我便亲手为你收殓。
这要是能流传后世,也算是一段佳话了。
讲真的,如果是他的好朋友在野外尸体腐烂了,他不一定有那个勇气去将人收拾走,而是会去拜托专业人士帮忙。一是过不了生理那一关,人类对于腐尸的抗拒是刻在生存本能里的;二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腐尸他恨不能根本没看见是长什么样,不然得夜夜做噩梦睡不着。
他总会在一些地方,特别佩服殷庆炎。
最后,不近人情。
呵。
他刘照君现在还能好好地活在这里,就是殷庆炎最近的一份人情!
谁敢诽谤他的救命恩人大金主?谁?!
回到客栈后问了问大神医,神医说刘照君那情况能喝酒,殷庆炎尝一口得了。
开坛刘照君喝了一口,知道奚平事为什么说能喝了。
这酒淡得跟水一样。
“……”刘照君有些茫然地问,“那掌柜的不是说这酒很烈吗?”
殷庆炎抿了一口,道:“确实很烈啊。”
刘照君以为是自己的味觉刚刚出问题了,于是又喝了两大口。
咂摸咂摸,就是很淡,跟上辈子喝的那种啤酒差不多,只不过这个更甜一些,有米香味。
刘照君又摸索着夺过殷庆炎的那坛酒,喝了一口。
一样的味道,一样的平淡。
在想要告店家搞诈骗前一刻,刘照君想起了这是古代,酿酒技术较低,酒的度数自然也不高,这个刺客酒的度数尝起来也就五六度,喝着根本不过瘾。
殷庆炎以前很少喝酒,他体温高,一喝酒立马就上脸上头,容易糊涂。
可他的身份和处境使他必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糊涂能要了他的命。
近几日没有出什么祸事,刘照君的眼睛能看到人影了又是天大的好事,值得庆祝。此刻美酒在手,佳人在侧,殷庆炎小小地放纵了一下,喝了三碗,然后脑袋咣当一声砸在了桌子上,醉的不省人事。
刘照君吨吨吨干完一坛,感觉自己就跟灌了一坛子酒精饮料一样,半点酒气都没上来,空坛子还没等放下,就听见身边那人倒了的动静。
“……”刘照君伸手晃了晃殷庆炎的那坛酒,还剩半坛要多,“殷庆炎,你养金鱼呢?”
没有回应,看来是真倒了。
如果刘照君能看得见,就会发现此刻殷庆炎从耳朵尖红到了脖子根。沂人的皮肤白,这种酒气上皮的现象会格外清晰。
他把殷庆炎剩下的那半坛给喝了,按照对房间的记忆,将人给抱到床上放下,扒了对方的鞋和外衣,给人盖上被子,然后随意地躺在殷庆炎身边。
不知道为什么,别人喝酒都是脑子糊涂,刘照君喝酒脑子反而更清晰了一些。现在殷庆炎安分下来,他得了空闲,不用时时回复殷庆炎,就在脑子里捋了捋现在的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