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小陶跟师父学练剑,跟师叔学兵法,其实是师叔获准的。师叔从来都一袭白衣,温和地,淡淡地笑着,清秀清瘦的面容,说话声音温文尔雅,举止也优雅,像一个慈父。比起小陶身经百战只知道打仗的父亲,他多懂许多东西。
小陶觉得,自己是有两个父亲的。
这位师叔,让她爱极了白衣的优雅男子,也让她学到了不少用兵打仗时必需的常识。以至于,她在跟了慕辰之后,久经沙场,屡立战功,她完成的是自己的理想,也是师叔的理想。
站在山巅上,小陶的心里七上八下的。
遍地血尸,虽是鞑子的,但她的嗅觉总告诉她,有药血味道在某一处弥漫,飞扬。
时间退回到五天前。
莫崖攻入京城的精骑兵被慕璋击溃。戚风率领的辰风鬼骑同时攻下九鹜岭。阻断了乌米尔的前后支援。
得到捷报时,昭曜军无不人心振奋。
慕辰却摇着羽扇道:“张逢,速去支援。”
陶蓁双手抱拳道:“辰风鬼骑我当年也训练过几天,我和他们会配合的很好,支援一事就交给我吧!”
不出所料,乌米尔得到线报时,拍着桌子哈哈大笑:“好你个凌慕辰,这就能打赢我?你忘记了,你这瘫子的敌人哪只是我一个!”
乌米尔的心腹,狮子滩的部落首领问:“可汗,世子,你们确定丹步的那只精兵会帮咱们?当年可是咱们帮凌慕辰杀了他父汗和哥哥啊!”
骁义可汗笑道:“没有永远的仇人,这是他收买人心、东山再起的最好时机,又能给仇人一个教训,他帮的不是我们,是他自己。”
果然,前可汗哈但巴特尔的小儿子丹步却率领自己的彪悍兵将,与辰风鬼骑在九鹜岭决一死战,到最后,双方伤亡惨重,戚风被哈但巴特尔的小儿子刺穿心脏而死。
曾被慕辰亲赐封“宣威将军”的勇士张翰死守九鹜岭,直到两天后,陶蓁率援兵而来。
排兵,布阵。
陶蓁不知自己是用怎样的心情再次指挥这只军队的。
她已习惯杀人如麻,一颗颗头颅如一只只树上的苹果,纷纷滚下,一汪又一汪鲜血如艳色的瀑布,往湛蓝的天空中喷洒。
她的浅黄战袍已染成血色,她的飒露紫战马紫毛竟鲜血一次次喷染,似成了一匹黑马。
“为老可汗报仇!”
“为世子报仇!”
鞑子的喊声震天。
同乌米尔一样,哈但巴特尔的小儿子丹布亦有万夫不当之勇,喜欢身先士卒。他也有一双绿瞳,掩饰不住的野心勃勃。他年轻的眼睛遮不住的锋芒与仇恨,看样子,只有十六七岁,也就是说,他的父兄被她杀死时,他还是个孩子。
被一代又一代的恩仇无辜沾染的孩子。
他使三尺铁鞭,所到之处,白骨森森。
陶蓁早年间练就的轻功让他无的放矢。
火凤于山下旖旎而舞,此时,陶蓁的剑术越来越臻于成熟。她像一只涅盘的凤凰,浴火,焚燃,重生,继续在火中高举旗帜。她的头盔染成血色,她的剑所到之处,壮士的英魂。
丹步咆哮着,一次次用铁鞭卷杀着昭曜的英魂,被小陶砍断了长鞭,抓起一把死尸的刀,大吼:“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小爷索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