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诗躺在沙上懒懒的说,偶尔有个情绪垃圾桶也不错。
用“情绪垃圾桶”来形容男朋友肯定不对,但黎芙也的确是在刚刚滔滔不绝的倾诉里,找到了一种她想要依赖的情绪价值。
性子温和又稳重的周映希,仿佛是她的天选男友。
“你快把领带脱了吧,”状态好了,黎芙也有心情调侃他,“哪有人系领带来吃大排档的。”
周映希扯了扯胸口的领带,像一个倔强的小孩,埋下头,“我不脱。”
因为对他来说,这不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领带,而是她的爱意。
黎芙无奈的说,“你是想弄脏,然后再让我送一条吗?”
周映希瞬间抬起头,“你还会送我吗?”
眼神里有一些期盼。
他一得寸进尺,就遭黎芙嫌弃,“我刚实习,没什么钱,送不起了。” 周映希给她碗里夹了一只牛柳粒,“你送我什么我都喜欢。”
趁他在剥虾,黎芙抬起眼,偷偷看了他一眼,却被他恰逢其时的逮到,她紧张得移开目光,但脸上的羞红出卖了她。他笑了笑,然后将剥好的虾,一只一只放进她的碗里。
从唐记大排档走出来时,才八点多,外面排队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愿意排到凌晨当宵夜。而顺着街道往下走,深水埗这一片都是大排档,夜夜爆满,很多店铺桌椅都摆到了街边,再加上老街本来就狭窄,走起路来障碍重重。
人一多,扑面而来的就是烟火气。
黎芙几次都差点被人撞到人行道外,最后一次,周映希拽住了她的手臂,不过很久都没有松开,他看着她的手犹豫了几秒,然后撑开她的手掌,与她十指紧扣,在她从小到大生活的街道里散步。
周遭的声音像是被打散在徐徐的夜风里,黎芙的心猛地一颤,当周映希抬起头后,她低下了头,看着那只大大的手掌牵着自己,不觉地用指尖轻轻去勾了勾他的指缝,手指交缠,流淌着相互的温暖。
她一点也不抗拒,相反,和他一起并肩走在夜景里,好像全世界都变得温柔了。
走了一段路,在某个路口的路灯下,周映希给黎芙塞了一只耳机,她没有问原因,而是等他点开了一歌,她才惊道,“你也喜欢这歌?”
“嗯。”周映希轻轻笑,“别忘了,我是祁南人,我也喜欢粤语歌。”
耳机里缓缓播放的粤语歌,是杨千嬅的《芬梨道上》。
“寒流袭港驱车往地老天荒
横行直闯车闪过白加道旁
山顶观赏到的世界在光……”
钢琴与小提琴轻柔地交错,黎芙每听一个音符,都牵出一些回忆。
就这么散着步,两人忽然走到了黎芙家对面的街道里。
黎芙忽然停足在路口的斑马线旁,路灯与车辆交错的光影里,她仿佛看到了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女,两只耳朵里塞着一副耳机,扯着书包带,脚步轻盈的边走边哼歌。
“顽石叫情侣乱刮
名字与盛世比风光
这山顶何其矜贵
怎可给停留一世……”
走过马路,少女看到了一对在月光下十指紧扣的情侣,看到他们的拥吻,她害羞的低下头,笑上却浮起娇羞的笑容,路灯在她的脚下打出一圈圈昏黄光晕,脑海里第一次对男女关系的事有了幻想,那是17岁的她,少女怀春。
她默默许愿,如果以后拍拖了,一定要带喜欢的人去芬梨道,去太平山顶看夜景。
同样的斑马线,同样的路灯,同样的光晕。
不一样的是,地上的身影已经拉长,少女身上的校服换成了成熟的风衣,耳朵里也只戴了一只耳机,因为,她有了身边人,这次,她不用再羡慕任何人。
黎芙仰头看着与她同享一歌的男人,问他,“我们去太平山顶看夜景,好不好?”
“好。”无论她想去哪,他都愿意相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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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有双更,一章太平山顶和半车震肉,以及一章车震肉。
然后,小芙会给周公子一个最最最有仪式感的浪漫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