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潮湿的房间里,只剩下西装男断断续续地呻吟。
没过多久,他便因为伤势过重咽了气。
疤脸男将西装男放到床上,语气沉重的道:“他死了,也许他说的对,那些人根本就没想让我们活。”
他转过头,见对方背对着自已,无奈地叹了一声。
白默没有心思去听疤脸男的话,而是脸色苍白的靠在墙边。
痛!太痛了!
他蜷缩着慢慢蹲了下来,剧烈地疼痛刺激每一个神经。
白默紧咬着牙关,额头青筋爆出,却也无法缓解那份蚀骨之痛。
那种痛就像直肠被人拉出来,用生锈的刀砍成数段后再塞回身体里。
白默没有发出声,哪怕将嘴唇咬出血也没吭一句,眼下的情况不允许他露出半点破绽。
他接受死亡,可却不接受死在这群人手中,症状持续了整整半个小时。
终于,疼痛逐渐消失,白默浑身虚脱地喘着气。
很快,房间的门被打开,那有着阴沟鼻的瘦脸男瞥了眼门边的白默后,便径直走进来,将西装男给拖了出去。
对上眼神,白默无比确信,那是一双亡命之徒的眼睛。
与之前那三个混混不同,眼前这人手上是真正染了无数鲜血的,不然不会练就一双冷酷嗜血的眼睛。
房间不通风,连个窗户也没有,不能接触外面,但白默却知道现在几时几分。
待在这里已经有三天了,他也观察了三天,从下车开始白默就记着时间。
能考上名牌大学,他并不是完全凭借后天努力。
从小白默就发现,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并且在过目不忘上还存在病态的细心。
就像是与生俱来一样,任何事情或者东西,眼睛只要看过一遍,他就能永远复刻在脑中。
下车时,车上显示的时间是17点,也就是下午五点。
根据时间的流速,白默推测现在大概晚上十点零八分,大概还有十六秒左右到九分。
没错,白默的记忆力就是这么可怕,只要是他想回忆的事情,短时间内他甚至可以精确到时间秒数。
三天时间不多也不少,刚好在他能记住的范围。
而在这三天时间里,白默发现,那阴沟男白天会陪着李清雅外出,估计是在外物色新的人选。
而那三个混混则会在家打牌或者打游戏消遣时间,偶尔会出去,但会赶在阴沟男回来前回到这里。
这伙诈骗团伙,很明显那阴沟男是主心骨,李清雅以及黄毛三人似乎都不敢违背他。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想逃离这里,只有白天才有机会。
阴沟男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和他相比较,那三个混混就跟小孩子一样。
晚上十一点左右,李清雅照常来送饭。
这一次,白默没有直接当她面将饭扣掉,而是抬起头:“赌上自已一切,就为了和那混混过这种日子?”
他的声音很轻,却如一把重刀击中李清雅的心。
那天傍晚,这个女孩寻死的心不似作假,除非对方是奥斯卡影帝,那白默是真的无话可说。
果然,在白默问出这个问题后,李清雅的瞳孔猛然收缩,随即垂下眼帘掩藏眼底的悲伤。
她抽泣着身体,为了爱情赌上一生,她又怎么甘心过这种触碰法律底线的生活。
可……
李清雅摸了摸肚子,她已经怀上了对方的孩子,当初更是义无反顾选择和他在一起。
父母为此和她断绝了关系,如今她无依无靠,在走上了这条路时就没了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