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出租屋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干净整洁的出租屋内,有些冷清,这是他住了两年的小窝,也是曾经和青梅确定关系的地方。
那一天,他鼓起勇气向青梅告白,为她戴上了婚戒,只可惜最后没能戴上婚纱。
白默走到一个柜子前,打开抽屉,取出里面一个精美的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对蓝宝石般点缀的戒指,这是他大学四年勤工俭学的结果。
象征着忠贞爱情的蒂芙尼蓝宝石婚戒!
那时候他临近毕业,花光所有的积蓄买了这对戒指。
那时他还觉得自已很浪漫,不过现在看来,倒是有些多此一举了。
或许从很早开始,她就已经对自已没感觉了。
白默缓缓走到水池前,静静地目视着那对戒指,眼神有些恍惚。
良久,他长长的叹了口气。
这份爱情,他终究还是无法释怀。
毕竟,青梅兼初恋,终究是让人难以忘怀。
大约过了两分钟,他打开了水龙头,将戒指冲了下去。
十年的感情,在戒指冲下的那一刻就彻底烟消云散……
“一切都结束了……”白默喃喃自语。
可戒指冲进下水道不到10秒,他就有些后悔了。
原以为,自已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放下这段感情。
可事实证明,这一切不过是他的自欺欺人罢了。
世间万般兵刃,唯有过往伤人最深,尤其是那清晰刻骨的,更让人铭记于心。
依稀记得,他对青梅竹马萌发感情的时候,是小学四年级。
那是周五午休的时候,班上一个调皮的胖子,仗着自已硕大身材欺负班级那些瘦小的同学。
那天也不知道青梅怎么惹到他了,一直待在青梅的身边,不断挑弄着她。
身为邻居,瘦小内向的他看到青梅被班霸调戏时,心中莫名激起无名怒火。
那时他还是个文弱的三好学生,班霸那肥胖强壮的身躯,旁人唯恐避之不及。
抡起拳头一拳给那胖子打倒,随后骑在他身上不停挥舞拳头。
虽然最后对方反应过来,将他打的鼻青脸肿,可自从那以后。
班里的同学都将他视作英雄,更有好几个女同学往他桌子里塞情书,青梅为此还生了不少气。
回想起那段过往,还真是童年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
白默摇摇头,将那精致的盒子顺手扔进垃圾桶,随即长舒了一口气。
他不是舔狗,爱而不得便要学会放手。
虽然松手的过程是煎熬的、痛苦的、心痛的。
可他认为,若真心爱一个人,就要在她感到厌倦时,还她自由。
他深知,恋爱的情侣,当某一方变心时,另一方不管再付出多少努力,都难以挽回那颗变动的心。
白默关掉了房屋里的灯,一个人静静地倚靠在沙发上,房间里只剩下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
随着光明的褪去,房间陷入死一般的静寂。
或许是因为太过疲倦,黑暗中他点燃一根香烟。
半晌,传来一声自嘲:“十年的感情,为什么比不过一见钟情?”
房间里烟雾缭绕,烟燃烧到一半熏到了他的眼睛了。
曾几何时,他也是个厌恶烟味的孩子。
或许很早开始,他抽的就不是烟,是故事……
初冬的夜,稍有些微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