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景宁不好意思笑了笑,怎么说呢,只能说是直觉吧。
“直觉”这种东西,沈越也曾有过。面对危险,他万万也有一种直觉。
“那你又怎么看出那个疯妇的不对劲呢?”
这件事情,罗景宁还是有点心得的。
“很奇怪啊,她跑出来打人,那几个跪着的人,居然一点都不生气。之前你审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可是一脸牛哄哄的模样,怎么可能任由一个疯妇在那里打骂。”
简单来说,就是疯妇演技很好,很能让人共情。但是,她的队友不行,接不住她的戏,所以罗景宁总觉得很违和。
沈越的眼中闪过赞赏:她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
越和她相处,越是发现,她的优点。不卑不亢,机灵活泼,有脾气却也讲理,活得真实,鲜活灵动。
他很好奇,罗家是怎么养出她这样的女子?罗家以诗书传家,她该像伯娘那样,温柔端庄才是。
他所认识的女子之中,没有别人,像她一样。
她能毫不客气和他谈钱,市侩得可爱;她又能一声不吭忍受路上的不适,坚强柔韧。识时务又有底线,让他半点都讨厌不起来。
扬州之行,本是他强人所难,可是这一路,她每天都很开心,随便吃上一口新鲜的东西,她就满足了。
沈越盯着她,想了许多。
罗景宁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难道,她说错什么了吗?
“你怎么了?”
“你怎么这样看着我?”
沈越回过神来,才发现,他的心口跳得有些快。他没有显露半分,而是若无其事,起身道:“既然好了,就用些饭食,一会就要出发了。”
马车之上,罗景宁详细问了昨晚的后续。
闲谈之后,她感叹一句:“那个迷药好厉害,我就吸了一点,竟然晕了两个时辰。”
秋葵深以为然:“是啊,昨天小方大夫也是这样说的。他说还没见过这么厉害的迷药,他把剩下的迷药都拿走了,说要好好看一看药物成分。”
罗景宁两眼放光,这个东西,的确效果惊人。她也很感兴趣,这种防身的东西,有备无患。
“秋葵,你去告诉小方大夫,若是他研究好了,记得送一些给我。”
“夫人,这东西实在危险,您要来做什么?”
秋葵生怕她误伤了自己,罗景宁却十分坚持:“遇上歹人的时候,这东西说不定能保命呢。”
“有爷在呢,夫人不会有危险的。”
罗景宁笑了笑。
靠别人,总不如靠自己来得实在。
从京城到颍川郡,大概一千多里,他们这一路还算顺利。走走停停半个月,他们来到了颍川郡。从这里开始,他们就不再往东而行,而是转为南下,穿过豫州境内,再进入扬州。
颍川郡水系发达,刚进入颍川郡境内,就看到各处都是汪洋的河泽,显然,这里最近一直都在下雨。
沈越看到一路过来,大江小河的水量暴涨,只怕要停滞几天了。而且,颍川郡这会还下着小雨,雨势虽不大,但是连绵的雨天,路上积水太多,寸步难行。
走到襄城,沈越终于决定,留宿几天,等天晴了再渡河。他们是为了归宁,不是行军打仗,若是这么恶劣的天气还坚持赶路,倒十分怪异了。
在襄城东面,几十里之外的颍阴县,柳明珠也已经到了。
自从收到沈婧的来信后,柳明珠就决心走快一些。但是,她素来吃不了苦,哪里真正赶得了路。从京城回老家的时候,她每天走四十里路都累得慌。
如今,不过每天多走五六里罢了。就这样,从兖州到颍川郡,她硬生生走了十天。换作旁人,只怕早就到了弘农郡了。
因为下雨,柳明珠已经留在颍阴县两天了。她心情烦躁得很,墨竹不得不提起心,小心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