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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怀风>第42章

那双手是谁,那个人是谁?沈魄以为是老陈,可老陈没事,他被推开之后安然无恙,当时千钧一,也不可能回身再来救沈魄。

难道是闻言?可闻言只有一缕意识寄托在自己这里,如何能救自己?是他神志不清产生的幻觉吗?

沈魄不愿将那理解为身体在极度危险下产生的幻觉,更愿意是真的,因为那意味着闻言曾经真实存在过,但闻言不在了,再加上那个梦,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闻言可能已经回去了,回到属于他的地方,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

这本来是好事,可他眼泪止不住,心里空落落的,仿佛少了一块。

那个陪伴的自己无数个日夜,从灯红酒绿到炮火纷飞,看着他从纨绔少爷沈魄到有条不紊救书的沈魄,那个同生共死的伙伴兄弟朋友€€€€闻言,他消失了。

虽然沈魄常常嫌弃他没见过世面,说他有幸生活在一个新时代,可除了科技上的便利之外,根本不会享受生活,像个一百年后的土包子,但如果不是闻言,沈魄也不是现在的沈魄。

郑笙愁地看着他,还以为他是为了图书馆被毁难过。

“唉,事已至此,你也不要太伤心了,外公他也伤心得很,到现在还起不来床,但他很感激我们保全了那五十箱书,说等你醒了,亲自过来看你,还说你要是有兴趣,以后可以跟在他老人家身边学习,他以前到处收书的时候认识的人多,连蔡元培也是他的莫逆之交,你能跟着他,是天大的运气,连我都没有这种待遇呢!”

说到书,沈魄似被提醒了,蓦地抬头。

“我相机呢?!”

他左右张望,越慌了。

“那相机呢,我拍了好多照片的,是不是摔了,还是你们扔哪儿了?”

“看把你急的!”郑笙转身从椅子上一个包里把相机拿出来。“约翰神父本来要把相机拿回去,把照片冲洗出来再拿来给你,但我说了,你醒来肯定到处找相机,所以我就把相机要过来,我那里正好也有一台柯达相机,就跟他换了。”

郑笙把相机递给他。

“喏,胶卷在里面,其它的也在包里!”

沈魄抢过来,低头检查了好几遍,他紧紧攥着相机,最后几乎搂入怀里,不是因为他有多宝贵这个相机,而是因为里面的照片对他来说很重要。

那几乎是他这段时间的见证,也是闻言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郑笙道。“准备出国吗?”

沈魄抬起头,声音沙哑:“你准备出国?”

郑笙也没隐瞒,点点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日本人退了一次,以后还会再来,山河破碎,刀兵不比别人强,就只能任人鱼肉。等上海事了,家里准备送我先到香港,再转道美国,我想学工程设计。”

沈魄一愣:“你说过要当文学家。”

郑笙苦笑:“写文章的,能救国吗?我自认文笔比不上鲁迅先生,他能以笔为刀,我不行,倒不如干点实际的,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战争总有打完的时候吧,到时候总得重新建设吧?”

沈魄不知想到什么,过了半天,才道:“我还没想好。”

郑笙也能理解,生这么大的事情,谁能马上下决心?

“我听沈伯父的意思,也想送你出国,但最后去不去,还得取决于你自己。你昏迷这几天,我和外公都给他们讲了你的事情,陈叔也说,当时要是没有你,他可能就没命了,我瞧沈伯父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已经不再把你当成小孩子,你可以放心。”

沈魄不怕老爹要送他出国,他自己要是不想去,总会有一百种办法逃避,可他现在也有点犹豫了。

国家如此,难道一个个都走了吗?

可他如果留下来,又能做什么?

当兵,沈魄很清楚自己不是那块料,虽然现在也成熟了,可骨子里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沈魄,只怕扛枪不过三天就要倒下。

跟着张元济读书,当个文人?沈魄也知道,自己混个中文系,一开始还是为了追求姑娘,要让他提笔写一诗,比母猪上树还要困难。

可现在让他去学父亲那样管理工厂,他也不知道从哪里着手。

思来想去,自己留在国内,竟然好像所有路都被封死了。

【你觉得,我要不要出国?】

早已习惯有个人随时随地在他身边,与他聊天探讨,为他出谋划策,沈魄思绪先于言语,自然而然在脑海里问出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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