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音的武功并不好,也从来没有杀过人,就算她身上有伤,也必须杀了这群胖得要死、又很不好对付的老女人。
不然,她带姐姐的这次逃婚,就失败了。
一阵秋风吹过,落叶带着半干的暗红血迹,在风中打着旋儿落下。偌大的树林里,除了鲜血,就是尸体,那些胖得都能摊在地上的女人,个个睁大眼睛、死不瞑目地瞪着树冠之上的天空,那一支支羽箭就是结果掉她们性命的死亡之箭。
林诗音抱着自己的妹妹,她的半边嫁衣都已经被鲜血然后,却不是来自她的血。
“姐姐,答应我,绝对不要回去,”她的妹妹抚上她的脸,轻轻喘息着,鲜血还在不断从伤口中汩汩冒出,苍白的脸上神情认真而绝决,“我们姐妹俩,总有一个要幸福,你一定只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
如果不是那本随身携带的《怜花宝鉴》,林诗音真的以为自己会失去她唯一的妹妹。
这是她在世上最亲最亲的人了。即便要为此违反和那个人的约定,她也不得不求助和使用《怜花宝鉴》。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姐姐原来瞒着所有人,独自保管了一件这么重要的东西。”夜色下的茶室,薄云为对面的李寻欢沏了一杯茶,将当年的事情娓娓道来。
她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上花纹,轻轻道:“二哥,我告诉过你没有,这个蛊,也是那人留给我的。”
十五岁的少女,初次为了意气之争,行走江湖,却不料招人用毒物暗算,当掉了身上最后一样值钱的东西,被一辆骡车一路拉回了李园。
大夫说,再晚半个时辰,毒素就要侵入心肺,药石无医了。
“我不甘心,我好不甘心,明明我的箭法那么好,为什么会被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暗算?”薄云捏着茶杯,看着水中的茶梗立起,她低低道:“然后那天,我遇到了那个人。”
明明身体虚弱,她却偏偏要半夜三更去屋顶吹冷风,拿命不当命。
她不明白,为什么二哥可以在江湖上有这么大的名气,她第一次出门却只获得这么一个可笑的结局:“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女孩低低的呢喃,竟然引来了一个含着笑意的声音回复:“那要不要我帮你?”
月光之下,那人仿佛乘月而来,忽然而至,衣袖翻飞,飘飘仿佛要仙去。直到今日,薄云依然记得自己初见那人的震撼,亦正亦邪的气质,妖孽一般的笑容,让人印象深刻,而那俊美的容颜反而不重要了,见过他的人,只记得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却对他的五官记忆不清了。
“你可以帮我?”十五岁的薄云呆呆地反问。
“果然是个有趣的小姑娘,”那人掩袖轻笑,道,“看着你的八字和我夫人还有那么点缘分,我且送你一样好东西,你乐不乐意要?”
薄云其实没有听得很明白,她呆愣愣地点点头,心里实际上在想,这么好看的人,居然已经有妻子了啊。
那人从袖中掏出一物,在她的眉心轻轻弹了弹,薄云只觉得额头一凉,有什么活物似的东西进入了身体,她一惊,听得头上那人笑着告诉她:“小姑娘,这是好东西,不过得到了,也会付出一点代价。当然,你若不愿意要它,也是可以的。”
说完这句话,那人就消失了。
他种在她身上的,就是万蛊之蛊,其宿主可百毒不侵、强身健体,不仅有助内力修炼,连宿主的鲜血都是解毒的宝贝。
唯有娇美的容颜,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薄云一直不知道,那人最后说的“她不要也可以”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多年以来,她走遍大江南北想寻找这人,或者寻恢复容貌的办法,都一无所获。
直到她看到自己姐姐身上那本《怜花宝鉴》,还有随后追踪姐妹俩而来的孙驼子,他将此书的主人授意把此书的医者卷留给薄云的消息告诉她。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给她种蛊的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千面公子,王怜花。
“我学医静不下心来,姐姐为了我,也为了你的病,便潜心研究医者卷的医术,但她总对你存有愧疚,认为自己占了你的东西,”薄云为对面的男人又沏了一杯茶,淡淡道,“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只觉得你负了姐姐,一想到便恨你入骨。”
她抬眸,清澈的眼睛直视着李寻欢,但眼中复杂的神色令人读不懂,她轻轻道:“于是我第一次翻开《怜花宝鉴》,特地为你去配了一种药,然后折返回去,让你服下。”
李寻欢忽然觉得头部有些隐隐作痛,一些被遗忘的记忆片段模糊闪现,他皱着眉道:“为何我记不清你曾经回去过?”
“因为这种药,叫黄粱一梦。”
黄粱一梦,乃催眠摄心之辅助药物,服用者神志不清,任人摆布,且清醒后对此段记忆完全没有印象——如李寻欢这样能记得起一些片段的,已是凤毛麟角。
听了薄云的叙述,李寻欢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他愣愣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薄云从椅子上突然起身,躲到了一根柱子后,只露出两只眼睛,小声道:“大欢喜女菩萨在中原的弟子,还有那么几个没被我干掉,我去找了她们。”
李寻欢的脸色一时间变得十分精彩。
“这群女人肥得要死,偏偏要弄采阳补阴那一套,最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所以……我……”薄云这回彻底躲到了柱子后,遮住她羞愧的神色,“我那时气不过,就和她们如此商量,存心要恶心你一番,不过、不过我也没想到……她们为了助兴,身上居然带了烈性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