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一下子瘫坐在地,口中喃喃:“鬼啊,鬼啊……”
“果然是,习惯了就好。”走在牛家庄内的女子,将斗篷的帽子往下压了又压,似乎在避免被别人看见她的那半张脸,只是自言自语间,隐约传来无奈的叹息。
她已习惯。
很多次,托人办事的时候,如果不小心被人看见她的脸,他们都会和刚才那个男人有同样的反应。这种时候,与其好声好气递银子求人办事,不如恐吓一番,效果要来得快得多。
——这是她习惯后得来的经验。
牛家庄,这里是牛家庄。
从那条入关的大道直走,牛家庄是最近的一个城镇,此处很繁荣,天色还未全黑,雪已住了,街道两旁的店家都有人拿着把扫把出来扫自己门前的积雪。
女子独自走在路边,既不住店,也不用饭,她一路走,一路寻觅着飘着酒香的地方——从见到那辆马车的地方算起,此地是距离最近的小镇,天色已黑,那彪形大汉一定会在此地歇息,而酒香之处,必是他的主人所在之处。
女子的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似是怀念,又似是嘲讽。这条路上突然多了不少人,他们都是从前头一家酒铺里出来,行色匆匆,更有几名大汉狼狈而出,而这家店里店外的吵嚷声,隔得百多十米都听得见。
“啊,找到了。”女子轻轻笑道,拢了拢斗篷,快步朝酒铺走去。
酒铺里的人早已都溜光了,只剩下三个人,正把酒往嘴里一杯杯倒。
酒喝得越多,话反而越少。三人喝酒,却分外安静,直到一人道:“酒之一物,真奇妙,你越不想喝醉的时候,醉得越快,到了想喝醉的时候,反而醉不了。”
另一人摇摇晃晃走到一人面前,端着个酒杯,直着眼望着先前那人,悠然道:“阁下可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么。”
那人淡笑:“活不长了。”
“知道活不长了,还不快去准备后事,还要来喝酒。”
“生死等闲事耳,怎可为了这种事而耽误喝酒。”
这摇摇晃晃的人,忽然附掌大笑道:“不错不错,生死事小,喝酒事大,阁下此言,实得我心。”
“庸医。”
一个清清淡淡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一只黑得发亮的羊皮手套被褪下,露出白皙修长的柔荑,在这矮小破旧的酒店里,这只手被烛光一照,白得发亮,竟为这里增添了几分光彩来。
走路摇晃的那人手中原本有杯酒,此刻却被这只手夺取,一听“庸医”二字,这人立即瞪圆了眼睛:“你说谁是庸医?”
“当然是说你,梅二先生。”夺走酒杯的女子淡笑,明亮有神的眼睛在这人周围扫了片刻:“跟一个快死的病人一块喝酒,还说什么喝酒比命重要,梅二先生,你的医德都被狗吃了,难怪又弄成这副模样。”
“你!”这人瞪圆了眼睛,正要开骂,转过身来,看见女子的正脸,神情立即变了:“哼,你啊。”说完,他上下瞅了瞅自己,讪讪道:“明明干净得很。”
这话若不是强词夺理,再没有什么能算得上强词夺理了。这人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口上却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虽然戴着顶文士方巾,但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看来就象是个穷酸秀才。若这样还算干净,天底下除了乞丐,都算干净人了。
女子一笑,似是了解他的脾气,不欲与他多做争辩。却从怀中抽出一把割肉用的小刀,轻轻在自己小拇指上划了一刀,割肉的刀也极锋利,深深的一道口子下来,鲜血涌出。女子的指尖在酒杯边缘弹了弹,血珠子顺着杯壁滑下,浸入酒水之中。
随即,女子缓步走到半躺着的男子面前,这人的脸色已发青发白,女子将酒杯递到他的跟前,只说了一个字:“喝。”
自从她进来说出第一句话,男子的目光就未曾从她身上移开,此时此刻,他紧紧盯着女子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青白的面上竟然浮现出几丝激动的红晕,跟着他身上的彪形大汉,已听出他的主人竟然音调颤抖。
“你来了,那她呢?”男子问。
“她?”女子将酒杯往他面前又递了递:“她就快要来了。但你若死了,还怎么能再见到她?”
此话一出,男子本已颓唐的面色忽然有了神采,他抬手想要接过女子的酒杯,可就在那一刹那,酒杯被一只指甲里满是泥污的手打落,砰地一声摔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洒一地。
“梅二!”女子温和平静的眼中忽然燃起了火焰,简直就要喷出来,她注视着罪魁祸首,怒喝道:“喝多了就给我滚出去,少碍事!”
“我不!”一把年纪的梅二先生挺了挺胸膛,居然耍起赖来:“他是我的病人,只能我来治!”
女子沉声道:“他中的毒,你可知是什么?”
“自然知道,”梅二先生摇头晃脑,得意非凡,“我不知道谁知道,就花老六那脑子,真能配得出‘寒鸡散’么?除了梅家的‘寒鸡散’,世上还有什么毒能毒得死李寻欢!”
李寻欢!这男人原来是李寻欢!
“所以说,他这病除了梅二先生外,天下只怕谁也治不了。”在梅二先生的尾巴简直就快要翘上天的时候,脏兮兮的领口却一把被女子揪住,她骂道:“靠,老娘一滴血就能救他,若不是你横插一脚打落酒杯,此刻他已经好了!”
梅二先生吹胡子瞪眼:“我也能用一杯酒救他!”
“老匹夫,老顽固,老神经,老……”女子气急,却又知道梅二固执,他认定的事八匹马也拉不回来,只有一串串词组一个接一个地蹦出来骂人,身后传来一阵咳嗽声:“小乐,莫说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