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出现的矛盾,是古镇的置景。除了现成的明清建筑,还有特地为拍摄加建的部分,约定成片之后留给镇政府开发景区,算是带动当地旅游。作为回报,镇政府也配合拍摄一路开绿灯。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约定,加建部分在建造的时候被镇政府负责人自作主张搞了些小改动。美国导演到现场看过之后非常不满,紧急做了调整,才终于过关。
而后又是工作时间的矛盾。剧组里的外籍人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长工作,每天就是八小时,一周六天,到点收工下班。但开拍几天之后,中方认为进度拖了,一天只能拍出来成片两分钟的镜头,考虑到演员档期,还有签证的时间都很紧张,希望增加每天的拍摄时长。
美方却是导演出来说话,按照好莱坞的规矩,12on12off,也就是前一天收工到第二天开工之间至少间隔12小时。所以每天的时常是肯定不能再增加了,只能增加每周开工的天数,五天正常工作之后,第六天要是加班就是15倍工资,第七天2倍工资,连续七天必须安排一天休息。
而在中国,剧组工作其实没有一个法定的时间,业内约定俗成“半天”指12小时,“一天”指16小时,甚至更长。
加班的问题还在商讨中,又出了新事故,剧组的司机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到在外面偷卖柴油。警方调查下来,这人从进组开始就在把发电车里加的油偷出去,半价卖给附近高速公路上过路的卡车司机。
剧组出了刑事案件,好在对拍摄影响不大,只是牵扯上前面那些矛盾,组里的外籍导演、摄影和演员开始认为剧组存在很大的管理问题,就这样吵到了投资人层面,甚至提到内部审计。
言谨被周其野拉上一起开了许多次视频会议,陪同制片人各个方面分开了解情况。
美国导演说,现场工作时长不守合约,现场管理混乱,尤其中方小演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非常差,蹲着吃盒饭,住当地农民的房子。说自己在好莱坞拍了那么多部电影,工作时长都有定数,加班都有补休。稍微成规模的剧组都有中央食堂,保证所有演职人员享有工会规定的休息时间,最长间隔六小时必须供应食物,早餐至少休息十五分钟,正餐要是在摄影棚就是一小时,外景三十分钟,而且是从最后一个人领到饭算起,不能搞轮流吃饭吃完接着干这种操作。一切按规矩来,从没见过这样的。
制片组说,四十个外籍演职员配十多个翻译,七十多辆工作车也有一多半为他们服务,现在高高在上跟他们谈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是在给他们出难题。好莱坞剧组有中央食堂,但国内蹲着吃盒饭是普遍操作,堪景、预算也都是根据这些普遍操作做的,难道全部推倒重新来过?
中方投资人又说,按照2001年《电影管理条例》里的规定,合拍片中方出资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中国演员参演,中国取景拍摄。说起来是合拍,中方的投资并不少,开机后每周打钱,都不是小数目,话语权又在哪里?
言谨负责做每一次谈话的记录,没份发言,只是听,却可以感觉得出来周其野位置的尴尬。
制片人仍旧没到现场,视频参会而已。
中方的人似乎都认为他能做这个项目的法律顾问,是因为跟美国投资方有交情,总觉得他是站在美国人那边的。
但其实周其野在这些分开的谈话里态度是一致的,客气又不客气。
他跟导演说,这个项目所有的合同就是参照好莱坞的模式签的,工作时长有约定,拍摄进度、各项预算一样有约定,且都清晰明确,针对所有例外事项也都有退出机制。言下之意,按好莱坞的玩法,换个导演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业内正常风景线。
跟现场制片组说,各投资方都有财务监督权,预算有专门系统全程追踪,现在从数字层面符合第一阶段的计划,但如果任何一方对原始凭证有疑问,也随时可以提出查阅的要求。言下之意,如有问题,赶紧自查自纠。
跟投资人说,一旦停机审计,鉴于合拍片的特殊性,审批,签证,演员的档期,这个项目很可能就此告吹。言下之意,前期已经投入的资金你们还要不要了?
最后坐在一起开会,他说的又是另一番话,作为项目公司的法律顾问,他首要就是对作品负责,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这个项目能继续进行下去,相信其他各方合作的目的更是共同创作电影,所有行为导向的目标也都是电影成片。
再往后便是投资人层面的博弈,言谨不得而知。
庄明亮倒是懂得很,一听这情况,好像已经能够猜到结局。
他给言谨讲故事,说这种事他见多了,制片人不扛事,多半要出问题,而且剧组的账就没几个经得起查的,信任打破了也很难再建立,真要找外部审计,那就等于撕破脸,停机炸组都是很可能发生的。比如几几年什么什么片子,叫了百来个群众演员在门口练合唱,就为了不让别人听到导演和制片人在屋里吵架。还有几几年什么什么片子,他陪同投资人进组查账,制片组全都客客气气,中午一顿酒,晚上一顿酒,要看原始单据,一直说还在弄,就这么被架着,直到剧组解散都没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言谨担心起来,问:“那结果会怎么样?”
庄明亮说:“也没怎么样,要真炸组了,电影不拍,项目公司清算,说不定还要打官司,律师赚两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