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个小女孩。”
“像芭蕾舞演员多一点。”
“我喜欢这个答案。”我说,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嘴,而他就像之前的无数次一样的把这个单纯的吻变成了一个撩人的舌吻。他吻得总是很好,不过我宁愿我们可以静静的,不带性感的拥抱片刻。所以我打断他,说:“你总是这样吻别人吗?为什么你的衣服从来都不会皱?”
“一天至少换三次,有特别活动时更多。”他回答,这次不是我喜欢的答案了。
晚些时候,在他永远纤尘不染的套间里,我洗过澡从浴室里出来,穿得仍旧像个芭蕾舞演员。而他躺在床上,我过去跨骑在他身上,问他:“别的男人是做么做爱的?”
“我不知道,我没有和男人做过。”他开玩笑,但是表情一如既往的很平静。
我笑了,“那别的女人呢?”
他没有回答。看着我,把我拉近他,直到我贴在他的身上。
我侧过头,看着透过薄窗帘繁星一样的灯火,夜空被映射成兰紫色“知道吗,你有过越多女人,我就越喜欢你。”
他抱住我,吻我的嘴,用喉咙深处轻的不能再轻的声音说:“shutup”然后用一种不太一样的方式跟我做爱,不像原来那样迂回不可捉摸,而是有些直截了当的。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一切都变得格外疯狂和持久,而我开始有点懂了,我越是不在乎,他就越在乎。
21)保时捷
我们继续这样混下去。我的lyle,我只在心里这样叫他,不知道他在心里怎么叫我。房间永远纤尘不染,衣服永远纹丝不乱,常备ndo,从来不说akelove,而说havesex。除了被鸡婆男同事看到过一次,没有人知道我们混在一起。
我们难得有户外活动。直到某个周末,他在酒店b2层地下车库的角落里陪我练车,当然也不能算是户外,只能说是“室外”活动。我大约一年前考的驾照,完全凭着对考试一如既往不变的热情拿到pass,之后几乎没有开过,起步像开赛车,停车总是歪的。他让我用他的黑色porsche练习。
“撞坏了要赔吗?”我问他。
“恐怕不容易修。”他回答,“型号很老,十多年前买的。”
我不太懂车子,porsche看起来又都差不多,而且他的这一辆洗得像消防车一样干净,连轮胎的缝隙里也没有积尘,实在看不出是旧车。我只看他开过一次,去东汉普敦镇那一次。其他时候,他总是用酒店的车子,林肯或者克莱斯勒。这样更简单一点,现在的他只想要简单,更简单。十多年前,买下这样一辆拉风的敞篷跑车的时候可能不是这样的。
我练习倒车库,他站在车子外面帮我看着。终于有一次成功的,我开心地朝他张开双臂,说:“快表扬我,来亲我一下。”
他站在原地没动,简单的回答:“这里有摄像头。”
我只能对自己笑,过了很久才跟他讲话。他看出来我不高兴,说要带我去一个派对。
“这可以说是你第一次带我出去见朋友。”我嘲讽的说。
“我可以带你去任何地方,只要你愿意。只是我没有足够好的朋友可以介绍给你认识。”他说,“如果我有一天结婚,我可能需要花钱雇一个伴郎。”
“我们有共同点了,我恐怕也需要雇个伴娘,要是你知道好一点的伴游公司,别忘了告诉我。”
他笑了笑,在某个摄像头的盲区里吻了我。
“你是不是经常在这里教女孩子开车?”离开他的嘴唇,我轻轻的问他。
“在你之前,只教过rona。”他回答,“你们应该认识。”
“就是这辆车?”我似乎过了很久才又开口。
“对。”他肯定不知道我的心情,继续说:“她总是觉得自己坐在错的位置的上,在路上错误的一边行驶。”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起结婚,也是他第一次提到ronaan。有一个万古不变的道理越来越清晰的展现:总是会有美丽聪明的女人把自己最明媚的年纪留给他这样的男人。
22)cheryl-ann
cheryl-annwalsh是纽约非自食其力之阶层当中典型又非典型的角色。我在那个周六晚间的派对上第一次见到她,发现她长得并不像carolynurphy,纯粹是棕发,三十多岁的年纪,26岁上跟一个姓walsh的人结过婚,7个月之后离婚,没有孩子,从订婚到婚礼准备了一年半时间,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习惯了walsh这个姓,离婚之后也没有改回去。
派对之前的那个下午,lyle带我去买衣服和鞋子。我第一次站在绵厚的地毯上面,对着3米多高黄铜镶边的大镜子,试一万七千美元的连衣裙、礼服外套,晚装包和高跟鞋。在那之前,bananarepublic,cbona是我常穿的牌子。我不是那种固执的不喜欢花男人钱的女人,我喜欢他为我买东西,最好不是用现金,用卡,签支票更好。因为之后他还会收到帐单,看到账单上面0号的裙子,35码半的鞋子,就还会想到我。不管你相不相信,这种感觉跟钱并没有多少关系。
不管穿的是多少钱的裙子,我看上去很美,但是年纪太小,不够档次。晚上9点半,我被介绍给cheryl-ann和她的朋友们的时候,这位三十多岁仍旧学着女学生的样子叫lyle“l”,叫自己ca的女人,带着友好的微笑说:
“l总是不知不觉的修正交友标准,扩大我们的社交圈子。”ca很有水平,把一句没礼貌的话说的很有教养。
午夜来临之前,谣言传来传去,我成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亚洲模特,晚上兼职做伴游。值得庆幸的是我跟lyle都不是敏感的人。我无所谓,也宁愿他不要去解释,如果有人说我是s&s的律师,是十几年之后另一个ronaan才真的会戳到我痛处。我们拿了一瓶红葡萄酒躲到花房里去喝,喝的不多,但我的酒量更差,一点点酒精就能让我开始觉得密封的玻璃房子有些闷热,里面的蝴蝶兰羊齿藓都在争夺我的空气。我去洗手间补妆,洗手台上摆着女主人和名人的合影,我只认得裘德?劳,其他的似乎是些作家、音乐家或是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