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切,就是从江忆在村头见到他开始的。
那之前,他在哪里?
不得不说,古代的保镖可真称职啊。
少年长身玉立,不知道江忆为什么叫他。
江忆冲他招招手,指指桌面上格格不入的一碗粥。
今天赚钱了,锦姨做了好几个菜给大家伙开荤,猪牛羊肉全都有。
只有这碗粥,是用最细的米,辅以海货野菜熬出来的,清淡又浓稠。
熬了整整三个小时,珍珠米入口即化,江忆特意嘱咐锦姨,一定要软。
少年似是有些迟疑,江忆道:“吃了它,这是命令。”
上升到命令高度,少年不从也得从。他快步走过来,没坐在桌旁,而是端起粥就走,等江忆追出去,人已经没影了。
再一抬头,那家伙果真回到了房顶,耳廓粉红粉红的。
哦,原来是不敢跟女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这是什么毛病?雌激素过敏?
总之,他肯吃就好,要么江忆真担心他会饿死。
回到桌上,江忆感觉到有股幽怨的目光扫了过来。
心里咯噔一声,侧过头,沈千离正端着饭碗,眼睛时不时斜着往这边飘。
他、又、吃、醋、了!
江忆不动声色的给他挖了个鱼眼睛。
真是要命。
大家为明早的战斗做准备,都早早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个个犹如打了鸡血似的,只用了半个时辰,就将市面上所有的酒扫荡一空。
当然,南面市场不是飞殇去的,而是江忆托卖包子大婶去的。
原来堆满糯米的库房,现在堆满了酒,酒香扑鼻,闻之欲醉。
江忆哼着小曲锁上库门,盘算着什么时候出去卖最好。
而那头张家的府邸,张仁凯正对着小厮沉思。
张仁凯道:“你知不知道那位姑娘长什么样?”
小厮躬身:“听说长的很标致,做事也爽快,只开坛尝了一小口,就把东面所有库存都包了。”
“是哪种标致?”张仁凯不假思索道,“是皮肤黄黑瘦小,还是其他的?”
小厮立刻挑出毛病来了:“大少爷,又黄又瘦怎么可能标致?”
“就是、虽然她瘦小,但你总觉得她是在俯视你……”张仁凯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而且那种慑人的风姿,只消见过一次,就很难忘记了。”
小厮心想大少爷可能是气魔障了,说话颠三倒四。
表面上仍恭恭敬敬:“这位姑娘与您形容的不同,身材高挑,肤色也白净。”
“哦,那就不是了。”
有大主顾是好事,临近年关,也许家族人多、酒消耗量大也说不准。
张仁凯默默盘算着,总觉得事情有点蹊跷。
突然,他脑子闪过一个念头,连忙道:“你快去其他地方问问有没有异常情况!”
“什么是异常情况?”小厮一头雾水。
张仁凯一脚踹了过去:“快给我去!”
小厮屁滚尿流的跑了。
一炷香后。
“大少爷,好事啊!”小厮风风火火奔回来,“全县城的库存,都被几个大主顾买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