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盛夏。
齐朝槿实在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
去看那老老实实摊开的一双手,粉白细腻,不管是柔嫩掌心还是细长的指节,那是一点茧子都没有的。
指腹确实白透红,齐朝槿想,这多半是玩水玩的。
他说:“还是我来罢。”
水鹊站起来,乖乖给他让出空地。
齐朝槿做粗活习惯了的,他的手掌也不似县里的同窗那般,光握笔的指节长茧,手指根部、掌侧面乃至虎口,都布满了粗糙茧子。
手起手落,捣衣声阵阵。
“等一下!”余光一瞥,水鹊赶紧扯住齐朝槿的袖子,“这、这件还是我自己来洗。”
白色的亵裤就这么摊在石板上。
齐朝槿眼皮一掀,他本来觉得没什么所谓,但看水鹊耳朵尖红红的样子,倒也觉着手里薄薄的布料烫手起来。
喉头紧了紧。
齐朝槿面色不显,只眉峰微挑,“你自己洗,一会儿你的……就冲到河里去了。”
若是粗俗些的人,现下就该说,冲到河里的薄薄亵裤,凭那皂角都洗不去那贴身衣物的香气,让高壮的村野莽夫捡到了,指不定要揉皱了夜里反复嗅闻,想着是哪家的小郎君细皮嫩肉一身香。
水鹊其实也不太信任自己的洗衣水平。
齐朝槿低着头,耳根烫着,面不改色的搓着白色布料。
他正想过清冲水。
河流上游却漂来点点血腥,把清凌凌的河水染红了。
水鹊往河流上边看去,就二十余步远的木桥头,一个猎户装扮的男人,戴着笠帽,粗布短衣,正蹲在河边杀鸡。
鸡喉道已经割开了,放血的时候来不及盛在木碗中,因此落了鸡血到河里。
水鹊生怕他直接就在河里开始拔毛。
他走上前去,客客气气地问道:“你好?”
村里人鲜少这么客套说话,尤其是对着他。
男人抬起头,笠帽下的眉眼锐利深邃,微抬起的下颚线条凌厉,一双鹰目没什么波动,也没做什么表情,但就是平白给予人一种阴鸷感。
似乎是融合了塞外胡人血统。
粗糙的手掌把握着雉鸡的脖子,草鞋边搁置了一把饮血短刀,身上紧实便于动作的粗衣,半蹲而绷出后背沟壑分明的肌肉。
感觉不太好说话的样子。
于是水鹊更是细声小气地和他说话:“你能不能到河流下游去处理啊?”
齐朝槿家在青河村口,这里是绕村河流的上游,平日里许多人到这边石板洗衣服,久而久之约定俗成的是糟污要处理的都到下游去。
乌淳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身材更是粗犷高大,结实肌肉覆盖着胡人高而宽的骨架,光看腰腹也将近宽了水鹊的一倍有余。
青天白日的,不答应的话,也不能打人吧……
水鹊抿紧唇。
乌淳垂眸看他,鹰目深邃。
这人雪白的一张脸,就那么点儿,甚至没有他巴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