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肩并肩迈进电梯,从镇定的外表上看,与往常并无不同。
提姆瞅了一眼我的手腕,“你的袖扣配错了,这件西装不是配这套袖扣的。”
我回瞪他一眼,“配这个颜色好看,而且我系了同色系的领带。”
“我不想系这种领带结。”提姆沮丧道,“我要给你重系。”
我一眼瞟到他的嘴唇,内心掀起惊涛骇浪,“你居然用了我最不喜欢的口红色号,你快擦掉!”
“我是在你的化妆桌上拿的,谁会把不喜欢的口红摆在桌上?”
“我,对,就是我,快擦掉啦!”
电梯门开的那一刻,我揪着提姆的衣领给他擦口红,他拽着我的领带给我重系。
电梯门外的人尴尬地磨磨脚后跟,皮鞋后跟和地板摩擦出声。
我们心惊胆战地扭头,电梯门外站着表情复杂的卢修斯。他黑亮的眼睛里映出我们奇怪的姿势。
“我理解年轻人的激情,”卢修斯为难道,“在公司还是稍微注意一下吧。”
我们像是被老师训斥了的小学生,悻悻垂头。
“没有,”我试图告状,“是他、她用错了口红。”
提姆小声反驳,“明明是你系错了领带!”
卢修斯的眼神出卖了他的内心,他叹气,幽幽道,“距离打卡结束还有三分钟。”
我拽起提姆就跑。
口红和领带、袖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的考勤!
284。
提姆的办公椅坐起来很舒服。
提姆的电脑屏幕很宽很大。
提姆的办公室宽敞光线好,还配有休息间。
问题是,我享受不了多久。我的屁股刚沾上办公椅,马上被车接去演讲现场。演讲回来,午餐都没吃一口,又是一车兜走给科技园剪彩。
最惨的是,我还没有秘书。确切说是提姆没有秘书,他的秘书转岗去了卢修斯手下。
可恶,早知如此,我就晚几天转岗了,这样我还能使唤提姆几天。
没有喝到秘书亲手冲泡的咖啡,我是不会工作的!
“这就是我不想来公司的原因,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出席活动,在摄像头面前假笑。”
提姆在办公桌边整理文件,而我躺在办公椅里,好似一只失去梦想的咸鱼。
他从后面绕过来,两只手解开我的领带,重借了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这就是我想要的。”
“我的脸都笑僵了。”我揉着脸抱怨。
风水流轮转,提姆把咖啡交到我手上,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今晚你还要参加酒会。”
“不,”我从办公椅里坐起来,沉沉望着为逃脱工作而庆幸的家伙,“是我们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