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中传出痛呼,我没时间去计较那是谁的呼声。
副驾驶座上的劫匪枪口对准我,我是一个现成的人质。
时间在此刻仿佛变得缓慢,我清楚地计算自己的每一个动作。
踩下油门,车辆前开,急刹车,摆尾,副驾驶座的车门撞在墙上,卡死车门。
惯性把我们狠狠前拉,安全带把我们拽住。混乱中,我准确地抓住指向我的那支枪。
型号是TT-33,起落式闭锁。优点是精度高、穿透力强、使用简单,以及便宜,看来挟持我们的这伙劫匪有点无奈的拮据。
内推锁片弯头,拆底板,卸弹匣。
按复进簧座,旋转套管,取枪管。
退限位卡板,拆分解杆。
手指一推,所有零件噼里啪啦掉在车脚垫上。
我礼貌微笑。
我从没对人开过枪,但是我会拆啊!
第5章
41。
拆了枪,我第一时间从驾驶座溜出来。
这就是开车撞墙卡死车门的好处了,给我下车争取时间。
我会拆枪,不意味着我能和一个两百磅往上走的壮汉硬碰硬。
一下车,一根长棍直直地朝我掷过来,擦过我身侧,棍头猛击从副驾驶座跨到驾驶座上的劫匪。
沉闷一声响,我能想象劫匪脑袋里是怎样翻江倒海,想必他晕得很是惨烈。
烟雾散去,提姆拄着拐杖站在旁边,围观筋肉红罗宾大战二劫匪。
这只大红鸟抛弃了维持人设的遮羞布,甩掉长棍后赤手空拳上阵,拳拳到肉,有种打搏击赛的暴力美感。
提姆的表情有些许难以看穿的呆滞,他缓缓吐出一口气,喃喃,“早知道,还不如……”
我猜一句不符合他总裁表象的话。
“早知道,还不如烂车里得了。”
42。
整个劫持过程不过两小时,除劫匪和车以外,没有任何伤亡。
站着的三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cos成红罗宾的兄弟率先开口,“不用谢我。”
他提醒了我,“谢谢。”我拍拍身上的灰,“我们需要到警察局做录吗?我会尽力配合的。”
这位兄弟稍作思索,看向被我撞成电影拍摄道具的宾利,理性问,“车上装得下六个人吗?”
恐怕装不下,你可以坐车顶上,宽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