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烛灯,光线昏黄。
夏洛克扫了一眼宽敞的大床,没有逗留,径直走向墙角的梳妆台。
房里除了床,仅有一只镜前软凳可供人落座。“今夜,我在这里就好。”
柯莎不在意那些俗礼,大方表示:“床足够大,您可以躺得舒服些。”
夏洛克微笑拒绝,“一夜而已,很快就过去了。”
他深知“凯西小姐”是真不在乎世俗规则,但在自己能自主选择时,更愿意留在床边。不是教条,而是尊重对方。
柯莎也笑了,不再劝说,在靠近梳妆台的床尾坐下。“好,我尊重一位真正绅士的决定。”
相隔一米,两人望向对方。不知不觉,房间安静下来。
渔船轻晃,随着海浪起伏。
烛火摇曳,昏黄光晕编织出一张迷离的网,网住被光照到的人。
夏洛克蓦地指尖微动。
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指腹有点热。
莫名想起另一个人的体温,地下祭台的那一幕浮现在脑海中。
明明曾经检查过许多尸体,从不在意性别,更不在意触碰到什么部位。
然而,活人与尸体不同的。正常情况下,他绝不可能越线去触碰女士的脚踝。
今天却触碰了。
当时不觉有异,没去想记忆力过于优秀的后果。
短短一瞬,他牢记了“凯西小姐”的体温。
当夜幕来临,那抹皮肤的温度在脑中回闪,无声无息地浮现在指尖,更有向心脏蔓延的趋向。
为什么?
夏洛克清晰地认知到原因
()。不是“凯西小姐”的体温有多特别,而是这个人太特殊。
柯莎敏锐捕捉到“西格森先生”瞬间的手指颤动。
她的脚踝也随之一热,是身体记住了对方手指的触感。
微痒。
痒意随着血液的流动制造出丝丝甜意。甜意企图涌上心脏,只要再接近一些,会听到心在悸动。
那会令她产生不理性的念头。
比如赞美“西格森先生”的眼睛过于迷人,似璀璨星河,让人渴望凝视一生。
“西格森先生。”
柯莎率先打破沉默,必须说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您说这种时候是不是该喝一杯?或庆祝打怪结束,或庆祝案件了结。”
夏洛克努力收敛思绪,眼下他也觉得有酒就好了。
“可惜,这里没有酒。即便有,出于安全考虑,也不能喝印斯茅斯的酒。”
没有酒,但在随身携带的烟盒里,还有最后一根卷烟。
夏洛克正想着如果现在是一个人,抽完这支烟也不错,下一秒就听对面提议了。
柯莎:“无法干杯,不如共享那支烟,也算是庆祝。您说呢?”
夏洛克面不改色,却心头一跳。
共享?怎么享?你一口,我一口?
想要驳斥对方的荒唐提议,转念又觉得自己丰富的联想力才是真荒唐。
想开口果断拒绝,但手比大脑诚实,取出了烟盒。
鎏金烟盒,款式普通。
今天之后,它绝不是普通的烟盒了。
盒中的第一根卷烟,让两人发现逃出印斯茅斯的重要线索——安德鲁。
盒中的第二根卷烟,让两人顺利从地下看守们的围剿中死里逃生。
现在,取出盒中的最后一根卷烟。
夏洛克用匕首将卷烟一分为二,把半支递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