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晨次日醒来,是被刺眼的阳光给恍着了。她迷迷糊糊地眯着眼看了下天花板“咦?我的水晶吊灯哪去了?”总觉得哪里有点怪怪的,但熬不住眼皮打架的困倦,她翻了个身,连眼睛都不想睁开,摸索着想伸手捞到娃娃后,抱在怀里安心地继续她那个做了一半的精彩梦境。
她伸长了手臂够了一下,两下,“不对呀,那个熊那么大不会摸不到啊,不会被自己踹到地上了吧!”她抓了抓头,有些烦躁地坐了起来,想环顾下四周找寻到她的大宝贝后继续睡觉,可是这一环顾吧,熊是没找到,人到是吓醒了。
说她想不起来昨晚生了什么,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她又不是喝醉了。“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有这样的疑惑也只是因为她还没睡醒,脑子需要预热,一下子转没那么快罢了。稍微清醒了一些,她就记起了,这是顾落尘的家,他们一起跨年来着,过了12点,他俩好像还一起回看了跨年晚会。最后一次看到时间时好像是1点多,2点不到的样子。然后呢?然后好像自己记忆里就是自己做的梦了。
不过到底那些是梦还是半梦半醒间的真实,江若晨已然已经丧失了清晰分辨的能力。想想也难怪,人家都说恋爱中的女生智商为o,何况还是一个恋爱中仍工作到身体严重透支的女生。
大脑逐渐提了的江若晨,眼神也慢慢开始有了焦距。“这是?”只见枕边留着一本黑色封面的书,封面上还粘着一张黄色便签“你昨晚太累,看电视都看到睡着了。我去单位值班了,中午等我回来一起吃了午饭,我再送你回单位加班。这本书留给你,睡醒了无聊的话可以看看,还不错。”
江若晨看完了那秀气的正楷,有些堵气似的抱着书就往床上砸,边砸还边嘴里絮絮叨叨道“什么嘛,人家电视剧里女主睡醒了,男主留下的都是高颜值的西式早餐,为啥到我这儿留下的就是本书呢!还是本《恶意》?我觉得你对我充满着恶意!哼!”
说是这么说,喜欢的类型,喜欢的作者,没看过的作品,江若晨还真是爱惨了这个直男癌患者。“好吧,我是小仙女,靠的当然不会是食物,而是一口仙气。精神食粮即为我的人间仙气。”
喜欢看书,嗜书如命,江若晨可是认真的。况且虽没看过,但《恶意》作为东野圭吾挑战悬疑小说写作极限的佳作,江若晨怎么可能没听说过。
这本书是典型的手记体,手记叙述历来是推理小说的惯用表达方式,第一人称视角最易于促使读者产生代入感,而在身临其境的同时,视觉与感受的潜在同化,便使得作者更有机会、更顺利合理地利用心理盲点巧布迷局,引人入彀。不知不觉江若晨就沉浸在了书里,完全忽略掉了周遭的一切,时间的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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