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他被大屠杀的场面深深刺激,极端愤怒了。必须马上立刻采取一切手段,痛击敌人,制止大屠杀。
清兵和东洋鬼子的大屠杀手段几乎一样可怕卑鄙和猥琐!
屠杀的人数更多。
街道上到处都是尸体,各种残酷非人道的虐杀,被一刀砍掉脑袋,恐怕还是最好的结果,死得痛快淋漓!
大量百姓被各种伤害,正在喘气和求助!
几个女子被凌辱,在街道上悲愤地抽泣。
也有明军官兵的尸体被砍杀的到处都是,横七竖八,有些尸体被焚烧,溃烂焦黑。
很多很多屠杀的手段和方式,已经远远过正常人的想象!那不是杀,而是禽兽不如的虐杀。
凡是李允现,要么帮助他们快结束生命减少痛苦,要么帮助包扎,好生安慰。
这是多么无奈的救助方式!
每现一个这种场面,他都对叛徒们的仇恨增加了一层。
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血债须用血来偿!
“所有大明的敌人,奸贼走狗,必须株连家族,严厉惩处!”
“尚可喜,耿继茂,先从你们两个混蛋开始!”
李允稍事休息。
他决定改变战术,从单兵无差别袭击,转变为对敌人重点的打击,力求短时间内重创敌人。
这样在大街上袭击敌人,就算你能杀几百个,上千个,又能如何?能改变全城被屠的命运吗?
蛇打七寸,必须斩行动,干掉敌人的核心指挥官,打垮敌人的精神。否则,自己再牛逼,跟五万多清兵对抗,也要累死啊。
这时候的清兵,大部分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格斗和搏杀能力极强,如果论弓箭和骑马,远在自己之上,自己甚至单兵都不是对手,现在之所以这么顺遂地干掉一百多个清兵,关键地不是自己多牛逼,而是欺诈,清兵众多,建制混乱,官兵互不相顾,明军彻底溃败,饥饿之下丧失了基本战斗力,几乎没人敢于反抗了,清军骄横无比,自然疏于防范。
李允继续在贫民区潜伏游击战,左手提着一个被寒风冷凝了鲜血的头盔,右手提刀,身上背着弓箭,有恃无恐。
这种装束和气质,谁敢怀疑他的身份?
贫民区清军很少,有抢劫的,有专门杀人心理变态的,有抓捕妇女祸害的,也有喜欢放火烧房的,人少,就是薄弱环节。
找到机会突袭了一个清兵,抓到一个屋里捆绑,用尿呲醒,在腿上先捅几刀。
“草,你疯了?你干什么?混蛋……”清兵又疼又怕,疯狂挣扎。
李允盯着他的眼睛,笑眯眯地用刀背挤压他的左手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