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诶,这就太好了,那就拜托爱国兄弟了。”得了应承,货郎苏连忙点头哈腰的站起身,对着角落里的苏平安轻轻叫了一声。“平安,我们回去了。”苏平安站起身,跟在他身后走了。陆爱国盯着她小小的背影,发觉她虽然小,但窄肩细腰翘屁股,却是一个很风流的体态。只是,太小了。十五岁,能干啥。大概是盯得太入神,在窗口破书桌里看书的马秀丽蹭一下站起来,啪的在他背上击了一掌,瞪眼说道。“怎么?还看上瘾了!你直接追出去呀。瞧你笑得那样,感情是想给老苏当女婿了吧。”陆爱国受了一掌,然而高大的身形只是小晃了一下,伸手一把抓住马秀丽的手,他咧着嘴扭头一笑。“吃醋了?小丫片子,哪能跟你比!”说着,眼睛就往她高耸的胸脯上划过。马秀丽饶是铁铮铮的革命儿女,脸也红了。呸的啐一口,使劲把手往回抽。可他握的紧,还顺势在掌心里挠了一把,叫她不由倒抽一口气。“放手,你这流氓!”陆爱国硬是不放,腆着脸说。“流氓?我还能更流氓,你要不要看?”这话就太不上路了,以至于同屋的马胜利听不下去,咳嗽了一声。陆爱国便放开了手,扭回头朝着马胜利又是咧嘴一笑,神情坦然的摸了摸干瘪的肚子。他这样厚脸皮,马胜利也没办法。横竖十八少女总怀春,陆爱国不要脸,可他自己的妹子也不作脸,偏偏喜欢上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而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又还是他们这个逃港小集团的主心骨。马胜利上前,一把推开自己的妹妹马秀丽,凑到他跟前问道。“陆哥,咱们跑路就跑路,干嘛非得带上货郎苏和他女儿?一个老一个小,多累赘。”“他还不是看上了那只小狐狸,眼都直了。”马秀丽在旁边哼了一声,醋劲远没有消。马胜利瞪了妹子一眼。“别瞎说,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边上去。”陆爱国懒洋洋的瞥了这对兄妹一眼,扭头看向靠墙破床上躺着的白建国,喊了一声。“文明白,我饿了,给弄点吃的。”白建国脸上盖着书,瓮声瓮气的回了一句。“没有。”“老苏不是给拿了两筒饼干嘛。”“那得留着明天晚上吃。”“啧,我现在就要饿死了,还等得着明天?快拿来。”白建国蹭的一下坐起身,脸上的书啪的掉落在地。“吃吃吃,你就知道吃。”话虽是这么说,但他还是从床角里拿出一筒饼干,扔给了陆爱国。陆爱国接住饼干筒,在手里掂了掂。份量不重,顶多也就两斤的样子,还是连着铁皮桶一起算的。用牙一咬,用手一撕,就把饼干筒打开。一股面粉加奶油的香味飘了出来,屋子里的三男一女都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在这个吃草根啃树皮的年代,奶油饼干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两筒奶油饼干也确实抵得上加入费,所以马家兄妹虽心里有疑问,但刚才也不敢随便乱说。拿着饼干筒,陆爱国伸手进去掏了一把,毫不客气的塞进嘴里大嚼。满口甘甜酥脆,真是人间极品。屋里其他三个就眼看着他大嚼,没有人敢提出异议。陆爱国一嘴巴嚼了四块饼干,咽下肚后又伸手掏了一把饼干塞到马胜利手里。马胜利什么也不说,抓过这把饼干就转过身去往嘴里塞。大逃港3就在小破屋里的三男一女大嚼奶油饼干的时候,地窝子里的苏平安却在啃着红薯干。在苏平安有限的记忆里,红薯干虽然比不上奶油饼干,但也别有一种香甜。可是如今地里贫瘠,连长出来的红薯都失了往日的香甜,变成了一块块干硬的米糠,除了能管饱,就再没有别的优点。但外人都已经饿得只能吃草根树皮,她还能有红薯干吃,也已经应该知足。况且,奶油饼干是假如逃港小集团的入门费,该花的还是得花。货郎苏蹲在地上,眯着眼把红薯心检出来塞到她手里,自己则吃着带皮的。苏平安也不跟他客气,麻木着一张脸往嘴里塞干巴巴的红薯心。吃到半饱,货郎苏便把装着红薯干的布口袋一扎。“剩下的留到明天吃。我瞧着陆爱国话里的意思,应该就是在明天了。咱们得吃饱了才行,不然没力气赶路。”苏平安把嘴里的红薯心咽下,舔了舔嘴唇看着布口袋,一言不发。货郎苏见她眼馋,叹了口气,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小小的红薯干塞到她手里。她撩起眼皮,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接过这块带着土腥气的红薯干塞进了嘴里,慢慢的咀嚼着。货郎苏看着她把这块小小的红薯嚼碎,咽下。如同自己也跟着吃了一块红薯似的,咂巴了咂巴嘴巴,这才低下头把布口袋扎紧,转身掀开草席,抛开烂泥,把布口袋藏好。吃过了红薯,两个人就坐在草席上,肩碰着肩。货郎苏伸手揽住她,像一只干瘦的猫头鹰揽住一只同样干瘦的小乳鸽。她竟然这么瘦了,分量轻的如同一片羽毛,让他想起第一次遇见她时的情景。那是1941年的夏天。那个时候她也是这么瘦,这么饿,带着一身的土腥气,出现在他的面前。起先他只是可怜她,一个小女孩,在兵荒马乱的时代孤身一人流浪。她的家人在哪里?她的未来又在哪里?他给了她一碗饭吃,结果她就赖着不走了。他是走街串巷的货郎,二十来岁孤家寡人。她是流浪的孤女,十四五岁一朵花的年纪。日子长了,他不是没有想法的。可是她身娇肉贵,鲜花似的人物,不是他一个小货郎能养得起。他能给她的,只是粗茶淡饭,男耕女织。可她就是不走,吃着他的粗茶淡饭,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而他也跟魔怔了似的,养了她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明知道她不会属于自己,可小货郎做起了白日梦,宁愿不醒。他养了一朵娇花,冰雕玉琢,高不可攀。然而一养五年,她除了身材胖了一些,气色好了一些,眼睛活了一些,却是一点都没有长大。直到这时,他才仿佛明白过来,自己养了一个奇怪的东西。也许是鬼魂?也许是妖怪?然而她不怕太阳,不怕符咒。会饿,会疼,要吃,要睡,要穿,不会法术,从不变身。香喷喷,软绵绵,热乎乎,跟人没有丝毫区别。只是,不会老。他是一个体面机灵的小伙子,小货郎虽然不能发财,但腿脚勤快,脑子灵活一点,也能成家立业。烧饼铺的老板娘三番五次的要给他介绍姑娘,他已经找不出理由在推辞。在二十五岁的这一年,小货郎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他带着他的这朵小娇花,离开了自己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远走他乡,并一生也没有再回去。在无人知道他和她根源来由的地方,他终于成了她的丈夫。年轻的丈夫和一个小妻子。小妻子那么小,然而那么漂亮,足矣叫人惊叹。他爱她,所以哪怕她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做妻子,苏平安是很不称职的。既不会做饭,也不会洗衣,连收拾一下屋子都懒得动。他须得从早忙到晚,收拾屋子,照顾生意,同时还要喂饱她。累,但心甜。只要看到她想花朵一样开在他的身边,他就已经满足。她总是不老,即便是长年累月不出门,可时间长了,也总要引起非议。所以他们成了没有根的江萍,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二十年,她没有任何改变。时间在她的身上失去了作用,她是永不凋零的花骨朵,当然也永远不可能为一个男人生儿育女。但没有关系,她曾经是他的妻子,后来是他的小妹,到如今是他的女儿,将来可以是他的孙女。他养她就如同养儿育女。货郎苏用干枯的大手在苏平安乌黑的香菇头上抚摸了一把,眼神是复杂的怜爱。像父亲的慈爱,像大哥的眷爱,像情人的热爱,又像是信徒最虔诚的敬爱。他这一生,就是用来爱她。苏平安把头靠在他的怀里,枕着他硬邦邦的胸膛,嗅着他日益老迈的气息,心里即平静又荒凉。曾经她贪恋他年轻的身体,厚实的肩膀,温暖的胸膛,还有笑起来嘴角那迷人的酒窝。所以厚颜无耻的赖在他的家里,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