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诺走到她身边,笑着牵她的手,转头对中年男子道:“我太太喜欢这些,猫咪最喜欢灶火。”她瞪他,不知道是为前半句话还是后半句话。后头还有个房间,里面竟然还烧着土炕。初夏惊奇极了,她以为,这是北方才特有的习俗,而这里,怎么也勉强可以称之为江南。她心满意足地坐在炕上喟叹:“倒真有些大学时代出去野炊的味道了。”沈诺带了小保温瓶,从里面倒了咖啡给她,笑道:“野炊?真是好兴致,可怜我大学四年天天泡在实验室蹉跎青春,白白浪费了大好年华。”初夏惊讶地挑挑眉:“不是说国外的学习生活更加多姿多彩,怎么到了你口中就成了惨淡的苍白。”他连连摇头,像用看外星人的眼神一样看初夏:“你以为所谓中国孩子会读书是天生的啊。我们得花费比别人多数倍的时间才能让他们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初夏很是同情,连连点头:“真是可怜,来,给老师摸摸头。”他的头发看上去柔软,触着掌心,才发觉很硬。按照面相学书里的说法,这样的人,性情倔强。初夏像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开心地肆意揉着他的头发,其实她很早就想这样做,不过因为这种做法太孟浪,她始终没有好意思开这个口。沈诺开始是躲,后来躲烦了索性捉住她的手放在嘴巴上亲,轻轻地咬她的指尖。初夏只觉得浑身战栗,抬脚踢他,低低地咒骂,流氓!他笑嘻嘻地凑上来,按住她的脑袋亲下去。他们接过无数次吻,清浅的蜻蜓点水,缠绵的唇舌追逐;可是无论怎样,都还是不足够,紧紧的拥抱不够,漫长的热吻不够,只想再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恨不得能把她变成拇指姑娘,藏在贴近胸口的口袋里,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又或者揿入身体,融入骨血,每一次呼吸都毫无距离才能化解自己心头的焦灼。他吻的急了,气息紊乱,浑身的热气像是要把她融化。他低低喊着她的名字:“初夏,初夏”,声音含混,像是呢喃,又像是个讨糖吃的孩子。初夏被吻的嘴唇有些发麻,她想推开他,可是那种温暖与热气让她眩晕,她微微地叹了口气,伸手抱紧了他的脊背。窗外有呼呼的风声,呵气成雾,滴水成冰,所以木屋无比的温暖。木板门上响起了不轻不重的叩击声,中年汉子呵呵地笑,蹩脚的普通话:“沈老板,太阳快要出来喽。”他们跟在中年汉子的身后走,黎明的山间,天际泛着隐隐的鱼肚白,溪流潺湲,所以显得林子格外的安静。转过几道山路,前面的视野渐渐开阔,被风吹过的山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因为冷,那林海涛声格外清晰。初夏忽然想起那天在温泉度假山庄的房间里,自己看到的那幅装饰画,心中不免微妙。“到了,就是这里。”沈诺兴致勃勃地握她的手,这时候,远方的地平线,已经镶上了一层金黄,像是金箔拉出的金线,在暗黑的锦袍上绣出的边。沈诺忽然捂住了她的眼睛,在她耳边轻轻地笑:“别睁眼,我要变魔法给你看。”她的眼睛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很慌乱;然而他紧紧抱着自己,却又叫她莫名地安心。心脏跳得很快,仿佛从胸口呼之欲出,失去了视觉,所以身体的感觉便变得分外敏锐,他在自己脸上呼出的热气,他握着自己的手,把自己揽在怀间。他身上有好闻的烟草的气味,他用香水,是纯粹的草木气息。有人说,如何准确地判断出自己是否喜欢一个人,不如问自己的身体;身体最诚实,它的反应最自然,不会有这样那样的标准,不会正视所谓的道德法规准绳。倘若那是真,那么初夏可以肯定,起码她不讨厌沈诺,不讨厌他的靠近。可是她有些不好意思,期期艾艾:“别……别这样,还有人在。”沈诺闷闷地笑:“人,谁?你说老陈,呵呵,他哪有老是这么不知趣儿,早回去了。”她气闷,狠狠地啐了一口,心里暗念,这个人,真不要脸。他靠着自己,自己的心口便装得满满的,好像是整个世界,原来,自己也拥有着什么,所以才会这般圆满。“看,我送给你的世界!”她睁开眼,太阳柔和的光线骤然穿透了黎明前的黑暗,仿佛是热水迎向了雪晶,一下子将它们融化得干干净净,橙黄的圆润的太阳从天的那一边鱼跃而出,带着欢欣,带着鼓舞。晨晖的光芒为林间的万物镀上了一层炫目而温暖的金色。这是初夏最喜欢金黄,因为是温暖而柔和的颜色。远处,是湖水深深的蓝,原本令人感伤的颜色,此刻染了瑰丽的金黄,于是闪烁着夺目的光彩,璀璨瞩目,却不刺眼。初夏愿意把它比喻成宝石,温暖而美丽的宝石;而不是亮晶晶的让人眩晕的钻石。灌木和草丛中大滴大滴的露珠,是温润的珍珠,变幻着迷人的色彩。她开始惊疑,原本深秋的枝头,只要是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鸟儿也会欢快地齐声歌唱。她的眼中有泪水,她大口的呼气,很想很想大声呼喊什么,然而只能默默地流泪。余光中先生曾说过:当我们遇见极致的美丽,感动就是唯一剩下的情绪。她很高兴沈诺站在她身旁没有说话,她很高兴他懂得,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微妙的心理。最难得的不是有人陪你看同样的风景,而是看风景时,有人拥有和你一样的心境。“喜不喜欢这里?”良久,沈诺才在她耳边低低地说话。她点头,声音还是梗咽着的,带着暗暗的沙哑:“喜欢,这样的美丽,连看都不敢多看。”沈诺闷闷地笑,用力嗅着她的头发,她用一种不出名的小牌子的洗发水,不起眼,瓶子的造型也不精美;然而她的头发却萦绕着一种淡淡的花香,若有若无,总是往他心里头钻。他疑心相由心生,因为他自己也偷偷买过那种洗发水,央求表妹试验,顶着被骂变态的危3uww险死命地闻,却什么味道都嗅不到。“你的观点跟我恰好相反,这里要开发旅游业,在当地政府做事的朋友拉我投资,我来做实地考察,第一次看到了这一幕,想到的却是,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带你来看。”初夏转头,略微有点儿疑惑:“为什么一定要带我来看?”沈诺在笑,额头抵着她的,笑容印在唇角:“因为我想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想让你感动,我想让你觉得我是不一样的。”我的太阳“我第一次见你,你看着我,对我微笑,目光却透过我,落在远方。我第二次见你,你礼貌地点头,然后垂着头专心致志地吃饭,没有认出我,亦没有主动跟我说一句话。你坐在我们身边,却心不在焉,好像坐在那里的每一分钟都是煎熬,最后走的时候,简直就是如蒙大赦。再一次在校园里见到你,你把我当成了出租车司机,坚持让我送你回家。我想跟你解释,想问你是不是去医院一趟会比较好点儿,不过你态度坚决,语气不容置喙,根本不给我半分说话的机会。我自认不是一个抱歉到让人完全无视的男人,坦白说,你的漠然让我很受打击。后来赶去清远的约会现场,见到你坐在白小姐身边,神态亲密,我几乎要晕倒当场。天啊天,为什么老天爷会这么残忍,好女人都有了主,好不容易让我找到了一个,居然不仅男人跟我抢老婆,连女人都要冒出来向我叫嚣,这个女人是她的,我早就没有机会了。你态度坚定地向我强调,白小姐不会对男人有兴趣。好像在暗示我,即使没有她,那么那个人也不会是我。我沮丧极了,而且非常气愤,心想你这个女人怎么可以这样,明明对男人没有半点儿兴趣,为什么还要出来相亲,简直是恃靓行凶,肆无忌惮地玩弄别人的感情。可转念一想,也许你有自己的苦衷,你的感情坚持的很辛苦,何况你的冷漠已经很好地表达了自己真实的情绪,请我不要再浪费时间在你身上。我以为自己知道了事实的真相,可以就此放下了你,然而那天在清远的婚礼上,看到你那般失落难过的样子,我却莫名其妙地觉得有点儿心疼。我明明跟你不熟悉,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更加谈不上朋友关系,可是我不想看你伤心。姨妈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不解释不仅是想替你化解尴尬的处境,也是因为我自己的私心,原来我很高兴别人把你当成我的女朋友。后来彼此解除了误会,你笑着拿我打趣,我的心都快飞到天上去了。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那种你含冤入狱,被处秋后问斩,人已押赴刑场,眼看行刑官的竹签子就要落下,结果一道圣旨从天而降,皇帝诏曰:刀下留人!那天我是不是看上去特镇定特冷静?其实我是惦记着要送你回家。等送完你回去以后,我又杀回了婚宴,喝了个昏天暗地,抱着我表弟卫清远猛拍他的肩膀,你小子,一定要幸福,人家白小姐可是好姑娘!结果把他的肩膀都拍肿了。我姑父姑母以为我像他们一样,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表弟脱离苦海,回头是岸。他们哪里知道我心里想的全是,幸亏你不是白小姐的情人,幸亏多了这层关系,我们的关系才能更进一步。说起来,我还真对不起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