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打算让许钧背上巨债,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所以他才要拉上王超。
万一事发、万一被蒲遥知道是他们俩搞的鬼,可以把王超推出去挡枪。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公司有一半是蒲遥的。
那还搞什么
?他要是敢动什么手脚,估计要把蒲遥害死。
蒲遥这么漂亮,喜欢他的人多的是,他一旦发生什么有的人是想要担着捡漏,到时候非但不能把许钧按死,还会让蒲遥恨死他。
他对蒲遥的感情十分复杂。
很喜欢,但是知道蒲遥一句话也不说就辞职之后已经决心不再喜欢他。
没准人家讨厌死他了。
可是人总是要抱点希望的,他父亲总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这些道理再浅显不过了。
没准他还有机会呢。
王超这么一说他就偃旗息鼓。
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他能搞出个什么花样来。
没想到一鸣惊人。
这人竟然有点本事。
连他姐都关注到了。
“宝利!他们家哪款限量版的鞋我真是喜欢死了!你不是和遥遥是好朋友吗,这鞋是遥遥亲手设计的,真真真是太好看了!”
他姐的一句话直接让他愣了许久。
蒲遥亲手设计的?
可是蒲遥不是小学还没读完吗?他爱吃爱玩游戏,也只会做些车间的简单工作,就连想要把他调来当自己的秘书,也是存了养他一辈子打算。
他竟然能设计得出这样的鞋子?
骗人的吧?
他是做生意的,一看就知道这些设计灵气满满,完全不能想象这些设计竟然出自蒲遥之手。
蒲遥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很适合被人宠着、养着,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开开心心看电视玩游戏和吃好吃的就行了。
如果,蒲遥和他在一起的话,真的也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吗?
方宝利陷入了沉思。
于是这件事王超和方宝利都没有插手,只是一直全程围观。
王超安静的看着一切,几乎已经死心了。
蒲遥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看起来很快乐。
也许,他跟适合他的同乡。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出!
蒲遥竟然有失忆症!
他猛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蒲遥的时候,他手里写着地址,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医生说他的失意症并不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只要一遍遍记、有人提醒复述之前的事情,他又会慢慢记起来,只是不是那么清晰。
蒲遥为了来广州打工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甚至当初在火车上,蒲遥差点记不住许钧的名字,还是他好心帮他一起记。
没想到如今成了这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