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会签字的。”今天是我到哥伦比亚大学上课的我抱着他,在温暖的床上醒来。这样的感觉有些让人恍惚,就像是几年前,我第一次在他的房间和他的床上的过夜一样。那个清晨也是这样。我把他的睡颜揽在肩膀上,看着阳光从窗外射进来,黄金色的光芒一丝一丝的驱散了黑暗,然后落在我们的身上。他的皮肤还是那种浓墨重彩的苍白,眼睛下是淡淡的灰,嗯,应该让他多睡一会儿。不过,现在几点了……我侧脸看了一下放在床头柜上的表:——呜,快8点啦!我9点就有玛格丽特·金斯顿教授的课!绝对,绝对不能迟到!我把他向旁边轻轻推了一下,然后自己从床上一跃而起,像一只真正的陀螺的一样,嗷呜的一下子就冲进浴室,用最短的时候冲澡、刷牙、洗脸,随后拿着大浴巾保住湿漉漉的长发,裹着浴袍冲出来,来不及化妆就跳进衣帽间开始穿衣服,并且拿着风筒吹头发。勋世奉也醒了,他今天似乎可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不用去办公室,于是他就很悠闲的躺靠在床头,看着我好像打仗一般,为了避免迟到而争分夺秒。“alice,你为什么不穿一条像样的裙子?”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我的穿着指手画脚。“darlg,这些裙子属于勋先生的审美范畴,穿在身上不是适合出席上东区的brunch,就是适合在你的豪宅里面摇晃着香槟杯,哦,要是在搭配上红底鞋就更加完美!完全跑不动,只有袅袅婷婷的在酒会上亭亭玉立,实在不适合乘坐地铁去上课。”我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套上牛仔裤和白衬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