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过来之后,我一个箭步地往河边冲。
那四个在岸上的潜水员再次下水,半晌,只见河面泛上来一小片血色。
几人合力托起一具样子可怖的尸体。
那是一个孩子没错,看样子已经死了一阵子了。
因为泡在水里,姗姗来迟的法医无法估计出精确的死亡时间,只能按照父母看见孩子进屋睡觉到早上这段时间推算。
至于死亡原因,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他的右腰处有一个盆大的缺口,几乎被撕掉了半个肚子。
里面的脏器全部都已经泡涨坏死了。
法医无法立刻判定这属于溺死还是物理受伤。
那惊人的伤口明显是被什么大型动物啃食过的痕迹——
“水怪!”
江婷在我们身后尖叫着,最后来不及照料,原地昏厥过去。
这次事件很快就在地方上流传开来。
一个房间靠河的孩子被水怪从窗口叼走,并吃掉了半边肚子,扔在河底的一处泥沟里。
因为水流和河沟位置的关系,血色并没有大肆蔓延上来,因此没有及时现。
是死者妈妈的坚持,搜查队才把尸体找到了。
嗯,这就是案件伊始的情况,后面的展简直是混乱,我就一一细说吧。
就从最重要的,也就是我们警队的调查说起——
把尸体运回局里后,迎来的是异常兴师动众的尸检。
我不知道用这个成语合不合适,但在我印象里确实是这样的——除了原来的几位老师傅,还请了一个正好在省里讲课的外国尸检专家。
好多人一起研究这具孩子的尸体,整个尸检持续了将近一天的时间。
查出最终死亡原因是溺死——这是可怕的地方,因为迹象表明,那大面积咬伤是在孩子窒息之前产生的。
换句话说,李毅人在一息尚存的时刻,遭受了惨绝人寰的撕咬。
我们暂时还不能把验尸的结果告诉他妈妈,因为她正在医院输葡萄糖,怕她受不了这个打击……
现尸体的十六小时后,也就是案的第三天早上,我们带着验尸报告去造访了李光,死者李毅人的父亲。
李光是一个瘦高的男人,职业是公交车司机。
他说话的时候下颚会出一些撞骨头的声音。
经历了这样的噩梦后,我看他的样子很是憔悴,前额秃得厉害,不知道是不是这次悲痛造成的。
我和当时的同事,徐庆警员,一同坐到客厅的软海绵沙上,与李光面对面。
一开始,我们例行公事地表示了极大的遗憾和同情,并艰难地说出了尸检报告的真相,好像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似的。
这个大男人全程都哭哭啼啼的,听到肚子边上的撕咬痕迹是生前造成的时候,他像是魔怔了似的,全身快颤抖,我差点以为这是休克的前兆。
“那个吓死人的伤口……他那时还活着?!”
“是的。”短短两个字,我的嘴里好像填满了蜡,说得很累。
李光一把抓住沙沿,好让自己的身体消停一下,“知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咬的?”
是水怪!我仿佛听到江婷在我耳边叫嚣着。
“嗯,按照伤口的形状和大小,初步认定是一个张口直径不小于一米的动物所致,比如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