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晚送楚歌去医院以后,楚歌似乎和谭默熟络了很多。
每天走进书店都会亲切地和他打声招呼,人不多的时候,还会找他聊聊天。
他们聊天的话题天马行空。
好在最近自己得空看了一书袋人文社科类的“闲书”。
为了和楚歌沟通起来障碍少一点儿,又恶补了许多网络段子和明星八卦。
他从没想过,原来自己印象中那个腼腆温顺的乖女儿,竟有如此丰富的情感和特立独行的个性。
聊得多了,他才觉,原来楚歌并不快乐。
近乎苛刻的完美主义妈妈,远在异国他乡的工作狂爸爸。
虽然她的成绩优异,那也只是为了满足父母的期望,其实画画才是她最大的梦想。
她只想考进美院,毕业以后开一间独立画室而不是进入主流行业,就像深夜书屋一样,自由自在,自给自足。
这就是她为什么天天来到这里,深夜书屋简直是她的目标。
谭默看过她的作品。
有临摹习作,也有原创的插画和一些摄影,也许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但正是因为没有束缚,才让作品变得天马行空,曼妙奇幻。
不管是天空中的游鱼,海底里的走兽飞鸟,还是幽谷中的水星海藻,她的每一张作品,都有类似的主题,自由和想念。
他在画作的意境里看到了某种天赋。
他想起楚歌从小就喜欢涂鸦,只是他从没仔细想过,她到底在传达些什么。
好在现在他有了大把的时间和女儿共处,能隐约看懂她心里的东西,这种喜悦,并不比攻克一个学术难题来得小。
“我的想法很幼稚吧?”楚歌用吸管敲打着她刚画的一幅写,问谭默。
“我用活了四十年的人生经验告诉你,一点也不!”谭默深情望向她。
“梦想也许不能立即变现,但是相信我,那一定比按照别人的愿望活着来得更幸福。这个世界上,可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
这并不是一句哄孩子的心灵鸡汤,直到女儿离开的那天,他才真切地意识到,这些年他过得并不快乐。
他何尝不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何尝不想每天醒来看到最爱的人都在身边?
是高额的回报、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同僚们羡艳的目光,还是推动人类进步所带来的自大感?
让他忘记了初心。
那些所谓的“牺牲”,又有多少是出于真正的喜欢。
“大尾巴”王乐翔最近经常趴在书店的桌上昏昏欲睡。
每天熬夜温书,让他天天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不过成绩确实进步了不少,这倒让楚歌感到颇为意外。
接到卢嫣电话的时候,谭默还是开心了好一阵子的。
他翻箱倒柜也没找到一套像样的衣服,只好在毛衣外面套了件略显正式的休闲西装,赶去赴约。
他的心里到底有多纠结呢?
他是卢嫣的丈夫,现在却要以另一个男人的身份来接近她,呵护她,这不是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么?
自己给自己戴“绿帽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