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几上趴着一只灰白折耳肥猫,唤作“子墨”,是店主为数不多的伙伴之一。
靠窗的位置有几张大书桌,可以让读者坐在斑驳的阳光里读书,周末偶尔搞些独立电影放映活动。
还为有需要的顾客,供应咖啡和甜品。
今天不是周末,所以白天顾客不多,只有几个来习字的老人家,和带孩子读绘本的年轻妈妈。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候,附近刚下班的白领上班族,66续续地走进深夜书屋。
再一次看到楚歌活生生地站在自己的面前。
楚朗明,哦不,是谭默,大约花了整整两分钟才让自己平静下来,当然,也只是表面上。
他恨不得冲上去抱紧女儿,让她这辈子再也别离开自己的视线。
可是现实中,他也只能定定地站在柜台里面,眼睁睁地看着楚歌坐在了一个位于角落的座位上。
楚歌刚落座,一个穿着同样校服的男孩也走了进来。
在楚歌的斜后方坐下,还不时偷偷向楚歌这边张望。
十分钟后,楚歌起身走向他“开学一个月了,我走哪儿你跟哪儿,你这人恶不恶心?”
“还真是,我妈都觉得我恶心,她说她怀我的时候,吐了整整十个月呢!”那男孩不急也不恼,嬉皮笑脸地逗楚歌开心。
周围听到的人都不禁笑了起来。
“幼稚!”楚歌没笑,她冷冰冰地吐出一句,转身轻飘飘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男孩一看被她现了,也不再躲闪,索性拿着书包坐到她书桌的对面“冰山同学,你不会笑的吗?我粘了你一个月了,这是你跟我说过的唯一句话,还是骂我的。”
“不瞒你说,离你近点儿我都冻得慌,六月飞雪,寒风刺骨,你这制冷效果比我们家冰箱还好。”
楚歌不说话,自顾自地低头做作业。
对面那个一直跟她讲话的家伙,就像空气一样,毫无存在感。
谭默不禁细细打量起这个家伙来。
高高壮壮,皮肤黝黑,鼻梁挺括,一双明亮的眼睛锋芒毕现,几乎可以用“英俊”来形容他了,如果他没有在追求楚歌的话。
可是现在,他只能是一坨牛粪,任何斗胆追求我女儿的家伙,都是牛粪!
谭默愤愤地想。
顺便撇了一眼他课本上的名字,王乐翔。
果然是一坨翔。
看着婷婷玉立的楚歌,谭默不禁想起了她的妈妈,自己的妻子——卢嫣。
卢嫣上大学那会儿也这样,给人感觉很冷淡,一副总是爱理不理的模样,可又因为生得清丽脱俗,男生们都叫她“冷美人”,背地里却对她趋之若鹜。
现在看来,女儿不仅长相遗传了她,连这高傲的性格,也跟她妈妈如出一辙。
王乐翔见楚歌不理他,就打开桌上的参考书,推到楚歌面前。
指着一道思考题,腆着脸问,“学习委员,这道题,能不能给我讲解一下啊?”
楚歌撇了书一眼,顺手拿起一张草稿纸,信手几笔写下一份完美的解答。
这智商,完全继承了她老爸我。
谭默心里暗爽,顺便对坐在女儿对面的那个厚脸皮,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融化呢,冰山同学?”
王乐翔一边问,一边端起刚刚从吧台点的拿铁喝了一大口“呸!哎呦我去!老板,你们家拿铁里都放芥末的吗?!”
他忙不迭吐出刚喝进去的那口辛辣刺激的咖啡,泪眼婆娑地质问谭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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