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早已经想好,指着在站在最边,一个十六七的少年郎。约莫是个种佃田的书生,腰下还别着一本旧的圣贤书。
这世道,能改变命运的法子,对于普通人而言,便只有一个。那便是寒窗苦读,期望一朝中了功名,到那时,将会迎来一场富贵。
“还是个娃娃。”
“父……父病了,我替父从军。”少年郎声音微颤。在以前,他一边种佃田一边苦读,何曾见过这般的场面。
“你叫什么?”
“于生。”
“莫怕,做伙兵要安全许多。”陈景安慰了句。一般情况之下,伙兵不用上战场,负责灶饭杂务即可。
随即,陈景又问了其他人的情况,心里才慢慢有了底。只有十天时间的操训,无非是最简单的阵型,以及初步的杀敌动作。
但不管如何,没人会在乎他们的死活。即便是那位胡尊,在心里,也只会把这数千的抽丁村夫,当成肉军。
古往今来,肉军上战场,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
……
十天后的清晨,战鼓的擂声,以及马蹄的奔踏,一时间响彻了整个练兵场。
“巡抚大人亲征蛮山,所有人等,迅集结点卯,准备随军出战!”
“三通鼓毕,不到者斩!”
“起,起!”
一个年轻的哨官按着刀,冷着脸,将本部的千余人,迅召集到一起。
陈景披着旧甲,抬起了头,看着那年轻的哨官。五千余的壮丁,被编为了一营。而一营,又分为五哨。
面前的年轻哨官,正是执掌这千人的将领。听说是胡尊派系的人,暂调到壮丁营率军。
十日的时间,明显还不够。
壮丁营中,年轻些的少年,披着旧甲,已经被三通战鼓吓得身子打颤,软着腿想撑着,但终归撑不住,只能摔在地上痛哭。
百夫长跑来,想要赶紧扶起。却被对面的哨将现,扬着马鞭,将打颤的少年们,抽出数道血痕。
陈景侧过目光,特意看了一眼于生。现虽然有些颤抖,但终归是站稳了。
“什头,我,我们真能活着回来吗?”于生红着眼睛。
“能。我瞧着你,以后还要考状元的。”
于生满脸动容。
陈景沉默抬头,看着前方,还有些歪扭的站姿,各色杂乱的旧甲,刀器不足,不少人还拿着竹枪。
这世道风雨飘摇,生无所生,死无所死,你想活着,想堂堂正正地活着,那么只有靠拳头和刀,杀出一条血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