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杂志上的男模都是这种肤色。
小野全神贯注的盯着烤肉,在陈落珩检查他伤口的时候,一动不动非常乖巧。
伤口全部结疤……
应该没什么大碍,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全部愈合。
还好小野身手敏捷,大多都是爪子的擦伤,如果不小心被咬了一口……肯定会被连皮带肉一起撕掉一大块!
“小野,后面暂时先别打猎了。”陈落珩一边拧着头上的水,一边说道。
少年将手中半生不熟的肉递了过去——“吃。”
陈落珩笑了,道“你吃吧,我还不饿。”
小野饿坏了,他狼吞虎咽吃了起来,看他这生机勃勃的样子,这几天陈落珩悬着的心可算着地。
她在思考着后面的生存问题,丛林里野兽众多,她百分百不会再去。
小野的话伤口好了之后,取水打猎相对来说没太大危险。
陈落珩见识过他的度,他如果真的跑起来,没有野兽能追上。
只要她别出事,少年就绝对安全。
后面几日小野都在养伤。
陈落珩每天都教他说话、写字。甚至他已经可以写日记,只不过用圆珠笔的时候字体写得歪歪扭扭。
他写的日记都很简单,陈落珩看他兴致足,便让他连续写了好几天。
——今天吃了烤鱼,好吃。
——风很大。
——我想吃月亮。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
他每天的日记都只有一句话。
天气,心情,还有陈落珩教他的童谣。
再后来,日记就变成了……
——落落好看。
——落落好好看。
——落落真好看。
——落落最好看。
陈落珩看到日记的时候脸微微一红,最近在教他学习分辨美与丑。
在小野的眼里,陈落珩就是美的代名词。
小灰狼走后,偶尔觉得寂寞。
日子如流水般消逝……
每天只要有空,陈落珩就会点燃火堆,期待着能被路过的船只或者飞机看到。
但是,日复一日,陈落珩一直没有等到期待看到的场景。
在荒岛生存的第126天。
堆砌的小房子依然坚固,阻挡了不少风雨。
因为气候问题,这边没有凛冽的寒冬。
但温度下降的时候,单凭一件外套还是无法抵御寒冷。
偶尔可以捡到有用的东西,甚至一些不合身的衣服。
小野因为狩猎的缘故,不适合穿束手束脚的衣服,依然只用树叶遮体。
有一天回来,他带了一张米黄色的皮毛。
陈落珩分辨不出是什么动物,毛色柔软,摸起来舒服。
她把它做成了围脖,给小野圈上。
平静的生活让两人培养了许多默契。
小野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他偶尔会说话,大部分时间喜欢在地上写。
有的时候可以跟陈落珩“聊”很久。
为了以防万一,陈落珩和小野一起做了木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