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温度下降的时候,单凭一件外套还是无法抵御寒冷。
偶尔可以捡到有用的东西,甚至一些不合身的衣服。
小野因为狩猎的缘故,不适合穿束手束脚的衣服,依然只用树叶遮体。
有一天回来,他带了一张米黄色的皮毛。
陈落珩分辨不出是什么动物,毛色柔软,摸起来舒服。
她把它做成了围脖,给小野圈上。
平静的生活让两人培养了许多默契。
小野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他偶尔会说话,大部分时间喜欢在地上写。
有的时候可以跟陈落珩“聊”很久。
为了以防万一,陈落珩和小野一起做了木筏。
她总是梦到小窝被成群的野兽侵袭,如果真的生那种事情,她和小野至少能够先到海上避难。
这天,小野蹲在海滩旁用贝壳写字。
远远地,他看到了一个庞大的东西浮在海面上……
陈落珩在小木屋里歇息,少年连忙跑了过去,将她拉起来。
陈落珩迷迷糊糊的爬出去,顺着小野指的方向,她看到了一艘巨大的游轮。
“嗯呃——嗯呃——”
原本静谧的树林深处,传来一声声凄惨的野猪叫。
周围的鸟儿全被惊飞。
野猪的叫声越来越虚弱,它的四肢无力的挣扎着,背后蹲着一个身影。
小野在和野猪的厮杀中,用锋利的匕割断了它的喉咙。
这里是他赖以生存的土地,几乎每隔几天他就需要狩猎一次。
在遇到陈落珩以后,他狩猎的次数明显增加。
野猪死后,小野将它一整个抗了起来,朝着森林外走去。
每天晚上他都会回到自己睡觉的地方,清晨寻觅食物,给陈落珩送去后,基本一天都呆在那边。
现在两人熟悉了很多。
陈落珩每天负责生火烤肉,收集淡水,他则一直保持着送猎物来的习惯。
这些血淋淋的动物,刚开始看到还会有点恶心,后来就习惯了。
他回来的时候,身上又变得脏兮兮。
“果然……”
陈落珩无奈的看着他说道“去洗澡。”
和小野熟了之后,她便教他清洗身体。
可是每次晚上走得时候很干净,清晨回来,全身上下沾满了泥泞。
不过,陈落珩想着也许他是追赶猎物的时候,才会弄得这么脏。
直到有一次看到小野离开后,在泥坑里打滚……陈落珩才恍然大悟,他应该是传承了动物的习性。
这样做好像能够掩饰自己的气味,会让它们心底里觉得安全。
小时候养的小狼狗提伯斯也有这么个习惯……
小野将身上的污垢清理干净,连同他乱糟糟的头,打湿后柔顺的服帖在脑袋上。
他身上还穿着陈落珩用树叶给他做得“草裙”,洗干净后,黝黑的皮肤看上去更加有光泽。
他缓缓地朝着陈落珩走去,蹲在她旁边,看着她准备今天的食物。
烤猪肉……
小野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鼻梁高挺,眼睛内双,眼角微微下垂,呆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尤其无辜。嘴唇略厚,青涩的同时又带有一丝坚毅。是她偏爱的那种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