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际的海面,这座被世人遗忘的荒岛从高处看,就好像一个巨大的月牙。
郁郁葱葱的森林杳无人烟。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古木上,为整个岛屿渡上一层金色。
远远地看去,很美。
可原始森林中又暗藏许多危险——这里,有觅食的野兽。
“嗯呃——嗯呃——”
原本静谧的树林深处,传来一声声凄惨的野猪叫。
周围的鸟儿全被惊飞。
野猪的叫声越来越虚弱,它的四肢无力的挣扎着,背后蹲着一个身影。
小野在和野猪的厮杀中,用锋利的匕割断了它的喉咙。
这里是他赖以生存的土地,几乎每隔几天他就需要狩猎一次。
在遇到陈落珩以后,他狩猎的次数明显增加。
野猪死后,小野将它一整个抗了起来,朝着森林外走去。
每天晚上他都会回到自己睡觉的地方,清晨寻觅食物,给陈落珩送去后,基本一天都呆在那边。
现在两人熟悉了很多。
陈落珩每天负责生火烤肉,收集淡水,他则一直保持着送猎物来的习惯。
这些血淋淋的动物,刚开始看到还会有点恶心,后来就习惯了。
他回来的时候,身上又变得脏兮兮。
“果然……”
陈落珩无奈的看着他说道“去洗澡。”
和小野熟了之后,她便教他清洗身体。
可是每次晚上走得时候很干净,清晨回来,全身上下沾满了泥泞。
不过,陈落珩想着也许他是追赶猎物的时候,才会弄得这么脏。
直到有一次看到小野离开后,在泥坑里打滚……陈落珩才恍然大悟,他应该是传承了动物的习性。
这样做好像能够掩饰自己的气味,会让它们心底里觉得安全。
小时候养的小狼狗提伯斯也有这么个习惯……
小野将身上的污垢清理干净,连同他乱糟糟的头,打湿后柔顺的服帖在脑袋上。
他身上还穿着陈落珩用树叶给他做得“草裙”,洗干净后,黝黑的皮肤看上去更加有光泽。
他缓缓地朝着陈落珩走去,蹲在她旁边,看着她准备今天的食物。
烤猪肉……
小野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鼻梁高挺,眼睛内双,眼角微微下垂,呆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尤其无辜。嘴唇略厚,青涩的同时又带有一丝坚毅。是她偏爱的那种长相。
陈落珩第一次看清他模样的时候,愣了很久,她大概没想到小野是亚洲人。
也不知道他一个人在这座岛上生活了多长时间,竟然连一句话都不会说。
他蹲在火堆旁,看着陈落珩的一举一动,瞳孔里倒映出她姣好的面容。
就像初生的婴儿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
陈落珩做的每一件事他都很感兴趣,甚至会不自觉模仿。
比如,短短的几天他已经学会了拧水瓶,串肉,烧烤等简单的动作。
至于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