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两者兼有,但在这一刻,没人能将之分割。安掬乐:「等我痊愈,就去找你。」杜言陌:「好。」过了些天,安掬乐回诊,伤口终于全好,刚拆线时看来恐怖的蜈蚣疤,如今只剩粉粉一条,显见医生技术良好。那医生自己也很满意,更多的是身家性命皆保的松了口气。「总算没负利先生所托,他说你最爱漂亮,身上一点疤都留不得。」安掬乐闻言冷笑。是,他最爱漂亮,受不了身上有痕,但每一道,细数皆能与他扯上干系。小时候盲目追他后头,不被理会,跌倒受伤;左腕那条傻疤;当年被老爸恨恨毒打……现今肚子上还横了一条。「我想找时间安排雷射手术。」医生问:「肚子上的吗?」「对。」安掬乐:「还有我的左腕。」[大错特错不要来]安掬乐总算能回家了,他真正的「家」。他不记恨老爹毒打,或说那是一般老一辈的人得知儿子异于常人,十之八九会有的老梗表现,但不记恨不代表不记疼,那儿是他老家,他一定会回去,但终归不是真正能够令他安心,遮风挡雨的所在。他回了家,先是确认伤口这样扭那样转都没事,屋里积了尘,虽想打扫,但唧唧积了精,得优先排掉。他赶紧邀约少年来一发,这三个月被迫清心寡欲、清汤清水,他真怕屁股里长了虫,若不怎成日发痒?安掬乐走出家门,小区的巷道内莫名多了一台黑色奔驰,很占路,有两个男人站那儿,其中一个倚在车边抽烟──那个人,左手少了一根无名指。安掬乐眸一下子睁大,没忍住就喊了一声:「扬哥……」利曜扬听见了,一双寒眸睐望过来,他捻熄烟,走上前,嗓音沉沉地,听不出喜怒。「这么晚了去哪里?天气冷,怎不多穿件外套?」他招来身后手下,送上外衣,给他披上。「刚动过手术的人,注意一下自己身体。」有人还抽烟呢,他这算啥?安掬乐丢开外套,很快恢复平静。有些人、有些事,你曾以为记得深、看得重,可真实一见,不过如此。他掐指一算,竟然快有十年没见,利曜扬同样历经手术,脸颊瘦削,清减不少,然而身型依旧笔挺,宽肩窄腰,十分好看。他比安掬乐大了十岁,已近三十九,与年少相比多了一分沧桑及沉稳。他们都遗传了安母那边的俄罗斯血统,这在养尊处优的安掬乐身上,令他像个不谙世事的贵公子,而利曜扬则活似kgb,总和007决斗那种,尤其那股子血腥气,不管抽多少的烟、抹多浓香水,亦掩盖不去。安掬乐皱皱鼻子,心想这些年,这人肯定没少造孽。阿弥陀佛。利曜扬笑笑,带着浓重烟味及枪茧的手亲昵地捏过他脸皮──如同少时那般。「寄给你的胶原蛋白全吃了?瞧你这皮肤,竟比以前还嫩。」xx咧,还以为那是老爹爱心,亏他感动一把,成天当圣药吃,搞半天是黄鼠狼送的年礼!「谁跟你讲的这事?」利曜扬搁下手,嘴角一撇笑意始终维持得极是完美,从以前张狂又目中无人的笑法,变得内敛沉定,充满各种意味,叫人领会不出。「那医院里,八成都跟我们帮派有关,想知道捐肝者是谁,易如反掌。」安掬乐:「事业做这么大,怎不随便去抢一个患者的肝?」「我想趁机试试谁对我最有情有义……到底还是家人。」利曜扬轻叹,也不知真感伤还假感伤,又道:「听说你想去疤?左手腕的疤?怎回事,说给扬哥听听?」「干你屁事。」安掬乐甩开他手,当即把两手都插入口袋,摆出防备。「我约了人上床,老子为你这肝活活憋了两个月,放我去找人通乐,不过分吧?」利曜扬俯首。「何不找老熟人帮你……嗯?」他这声「嗯」,贴在安掬乐耳边,引起一阵鸡皮疙瘩──完全是恶心的。若不是看在两人还有亲戚情分在,安掬乐能直接踹他一脚。「我讨厌你身上的烟味和古龙水味,还有你那身西装,暴发户、没品味。」利曜扬当年还只是看场小混混时,就爱装屌,偏偏搭得很烂,俗到不行。安掬乐数度看不过去,掏钱给他买衣,帮忙配搭。如今,他身上西装是arani,鞋子是ferragao,手表是劳力士,钱是堆足了,但本质里那股土匪气依旧犹存。「你令我体会一个道理。」安掬乐一脸同情。「名牌并非万灵丹,烂人穿了lv,还是烂人,只是变成穿着lv的烂人;王八即便穿金带银,也一样是金王八、银王八,不会成为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