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秋林问了一声,没想到天逍的回答让他惊讶得合不拢嘴。
天逍看着满屋的剑,皱着眉头:“邓叔叔。我根本不喜欢剑,我喜欢刀,我想用刀!”
“刀……啊!天逍,你这傻孩子在想什么呢?你将来可是要去修仙的啊,修仙者怎么可以用刀呢?你不想成为剑仙了吗?”邓秋林当时就急了。
“喜欢不喜欢的又没什么理由。剑是好,可是总会有人不喜欢用剑吧?要是大家都只用剑,那别的武器早就没了不是?怎么可能流传到现在呢?”天逍自己倒是满不在乎。
“别的武器是给无法修仙的人用的。不能修仙,那挑个喜欢的武器自然是无所谓了。可如果能修仙,谁不选剑啊?其他的武器根本没有对应的修仙典籍。你别胡闹,听叔叔的,和天遥一样选一把剑,你用着用着就喜欢了。你看,这把火精剑就不错……”邓秋林连忙开始推荐好剑给天逍。
天逍却是摇头,打断邓秋林的话:“邓叔叔,我真的不喜欢剑。离去外公那修仙还有段时间呢,我先用刀,等到时再换成剑也不迟啊。”
邓秋林顿时语塞,思索片刻,然后说:“既然你如此坚持,我也不拦你。不过我有个要求,要我教你用刀可以,但必须征得你父亲的同意,这事儿我不敢做主。”天逍和天遥都是何家未来的希望,如果不得到何云暮的同意就教天逍用刀,即使是何云暮的拜把兄弟,邓秋林也不敢这么做。
天逍听罢,连声道:“好,好!我这就去问爹爹,他一定会同意的!”说完,他就一溜烟跑远了。
邓秋林看着天逍的背影,心想:“这小子怎么会喜欢刀呢?民风如此崇尚剑法,凡是家中有孩童的,都从小灌输用剑为尊的理念,他倒是奇特。不过,即使何大哥再疼爱他,想必也不会轻易答应的吧?只要大哥坚决不许,天逍就能回心转意了。”
何云暮还在书房中,见天逍去而复返,颇为惊讶。听天逍气喘吁吁地讲述完后,何云暮陷入了沉默。天逍见父亲神情肃穆,心中甚感不安。许久,何云暮才郑重其事地问:“逍儿,你可知父亲现在就让你们开始用剑的原因?”
天逍歪着脑袋想了想:“对哦,离去外公那儿修仙还有两年那么久呢,为什么现在就开始练剑呢?爹爹你又不会修仙。”
“对,爹爹是不懂修仙。不过你以为修炼成剑仙很容易么?就拿锻体来说,要不是从五岁开始爹爹就督促你和弟弟训练,恐怕你现在拿一把剑挥几下都吃力。修仙具体过程我虽然不了解,可是我知道那是一个通过练剑领悟剑意,吸收天地灵气,修炼灵魂、修炼身体的过程。你知道剑意是什么吗?”何云暮突然问了一个问题,看着天逍疑惑的眼神,他继续解释,“剑意,就是指用剑时的意境。剑意与天地契合,感悟剑意才能感悟天地法则,吸收天地灵气。剑意不是通过简简单单的力量训练就能悟出来的,需要长时间用剑,感受剑的每一分、每一寸。当你练到用剑和用手那般随意,差不多就算初步摸到剑意的门槛了。领悟剑意到大成,修仙自然也大成。现在这些对你来说太遥远了。以前你和天遥力量不够,也怕你俩受伤,所以我一直没让你们挑选剑器。要知道,领悟剑意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你和天遥天资聪颖,早些接触剑器对将来修仙有好处,待练剑两年后,说不定你们能有一丝感悟,等拜入宗门之时就比同辈弟子强了。
我们青龙大6是没有其他武器的修仙典籍的,你刀耍得再好也是白费。当年那一场剑仙与刀魔的大战我也讲给你听了,咱们青龙大6所有的修仙门派都不喜欢用刀的人,若是门下弟子不练剑而练刀,注定不能修成剑仙不说,还会被逐出宗门。即便你将来入宗之后改回用剑,那也浪费了这两年的大好时光。”何云暮说得这么严重不是故意吓唬天逍,事实的确如此。
凡夫俗子,用什么武器无所谓。修仙者即使不喜欢用刀的人,也不至于自降身份去找茬。但是几千年以来,众多修仙宗派门下不计其数的弟子,没有一个不是用剑的。……
凡夫俗子,用什么武器无所谓。修仙者即使不喜欢用刀的人,也不至于自降身份去找茬。但是几千年以来,众多修仙宗派门下不计其数的弟子,没有一个不是用剑的。
天逍想了一会儿,还是固执地摇了摇头:“爹爹,孩儿性格如此。剑拿在手里,总觉得不趁手,我更喜欢刀那种一往无前的霸气。如果到时我不愿改回用剑,宗门将我逐出,那我愿意放弃修仙,和爹爹一样做个武林高手。”
何云暮叹了口气,拍了拍天逍的脑袋:“是非利弊,我皆已说于你听。你这孩子如此一意孤行,希望以后不要后悔。”
天逍哪里想得了那么多?见父亲松口了,咧嘴一笑,蹦蹦跳跳地离开了书房。到底是孩子,烂漫天性。何云暮不忍心强迫天逍,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想:“反正之前说了不会强迫他,现在这样就当作他不愿意修仙吧。如
果这两年内他仍然不愿改变心意,将来大可像我一样称雄于武林,只要他一生过得开心,也未尝不可。”天下所有父母恐怕都是如此,只要孩子过得快乐、幸福,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天逍兴高采烈地跑回武器房前,一脸心事的邓秋林和拿着裴剑的天遥正在剑室门口等着。看见天逍欢快的神情,邓秋林不禁喉咙涩,轻轻地问:“你爹爹他……同意了?”
天逍小脑袋连点。邓秋林一阵苦笑,心道:“云暮大哥就是太溺爱孩子了。唉,可惜,可惜啊!”
邓秋林打开了武器房最北边的一间极小的房间,对天逍说:“这就是放刀的房间了。大家都喜欢剑,不喜欢刀,所以用刀的人极少,铸刀的就更少了。这房间一共才五把刀,其中三把根本不入流,只是比最普通的镔铁刀稍微好一点而已。这样吧,让邓叔叔直接替你选刀吧。”
天逍虽然小,可心里也明白,刀的数量这么少,总体品质肯定是比不过剑器了。自己小孩子没什么眼光,让邓秋林直接选定五把刀里品质最好的刀是最好的方法。
“天逍,这把刀,名为‘腾马’。刀长五尺四寸,重十六斤,是当年升龙郡灞州传奇的铸剑师上官清在闲来无聊时所铸,材料用的是帝纹钢和漂冥铁以及乌血金铸造而成的,由于是手闲所铸,所以并没详细记录,因为是刀,所以也没有过仿制的人。不过上官清这人铸造技术着实了得,这刀的材料并算不上贵重,可是刀的硬度和韧性却是相当不错,甚至可以说丝毫不亚于天遥的那把裴剑。”说到这,邓秋林停了一下,复而低声道,“这把腾马刀是当年你父亲救下邓叔叔时,杀掉那个匪帮领之后夺得的武器。当初邓叔叔就险些死在这把刀下……”他的声音略显悲痛。
聪明的天逍一下就猜到了,邓秋林一定是在思念他那可怜的亡妻。天逍从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邓秋林手里接过腾马刀,安慰道:“邓叔叔,你放心,我以后一定用这把刀多杀坏人!”
邓秋林被天逍的声音从回忆里唤回,看着两个拿着五尺多长武器的孩童,挤出一丝笑容:“你们的武器都选好了,下午邓叔叔带你们一起去许州城,找铁匠老刘给你们铸一个刀鞘、剑鞘,平时把武器放在鞘里比较方便,也更安全。”
然后,邓秋林又对天逍说:“邓叔叔用刀远不如用剑那般擅长。不过好在现在不管你学什么都是从最基础的动作开始。等你小有所成之后再想提高的话,就得靠你自己了。”
天逍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仔细地端详着手中的腾马刀。这把刀比天遥手里的裴剑稍短一寸,但是刀身却比剑身厚了几分,所以反而更重一斤。由于材料中有乌血金,所以刀身呈现出淡淡的黑色,远不如裴剑那般闪亮耀眼,可是拿在手里那种厚重的感觉却很舒服。看着宽厚的刀背,天逍心里乐开了花,他觉得这把刀真是太趁手了。
中午休息片刻过后,邓秋林便驾着马车,带着天逍天遥两兄弟往许州城方向去了。
许州城座落在东石山旁边,因为担心山中匪徒抢掠,所以城墙筑得极为厚实。城门口盘查得也很严格。像一般的小本商人驾车进城,都是要开箱验货的。……
许州城座落在东石山旁边,因为担心山中匪徒抢掠,所以城墙筑得极为厚实。城门口盘查得也很严格。像一般的小本商人驾车进城,都是要开箱验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