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平六年,即公元177年。被鲜卑骚扰已久的大汉似乎再也忍受不住了,一向不问政事、贪图享乐的汉灵帝终于硬气了一回。
在听取夏育的进言后,不顾蔡邕等人的劝阻,于八月派遣精兵良将兵分三路,夏育出高柳,田晏出云中,匈奴中郎将臧旻率南单于出雁门,各将万骑,攻伐鲜卑。
三位将军满怀豪情壮志的率军出塞,皆有效仿当年冠军侯的气魄。
但他们却不知此行是凶多吉少,因为他们即将要面对的是处于巅峰之时的鲜卑以及鲜卑千年不遇的一代雄主,檀石槐。
汉军出兵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草原,檀石槐得知后心中冷笑不已。
一方面命令边境各部落回撤,诱敌深入。
另一方面安排鲜卑三部大人各自率众逆战,务必将汉军全歼于草原,以威慑汉庭。
檀石槐心中明了,汉军如此孤军冒进,后勤根本无法保障,而且兵力如此薄弱,一旦失败便是倾覆之局。
若是段颎或李膺率军,或许他还会慎重对待。但领军的却是夏育这些虽是沙场宿将却有勇无谋之辈,这般行径完全与送死无异。
现今之鲜卑已被檀石槐统一,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威胁已不亚于昔日之匈奴。
除非汉庭尽举全国之力,朝堂衮衮诸公尽弃嫌隙,真正放手让段颎这些名帅良将领精锐北伐,否则难有胜算。
于此同时,辽阔的北方草原之上,一个部落正在生着剧变。
这是一个坐落于东部鲜卑规模中等部落,族众不过三千余,在草原之上这般规模的部落比比皆是。
但是,这支部落在草原之上却是一个极为独特的存在。
遥远的高空之上,两只神俊的金雕在云中穿梭,盘旋于部落的周围,似在护卫自己的领空。
由于飞的过高,便是目力惊人之辈在大地上也只能隐约看见一个微小的黑点。
若是有经验的驯鹰者在此就会察觉到,这两只皆是驯鹰,而且是饱经训练、真正能用于战争的驯鹰。
鹰本就稀少,栖息之地又多是悬崖峭壁,且性情桀骜不驯,要想将之驯服难度极高,起码需要数年方能成型,能用于战事的更是少之又少。
故而整个鲜卑合格的驯鹰也不过十数只,多为王庭所有,偌大的东部鲜卑就被分配了四只,皆在鲜卑大人手中。
但这样一个普通中等部落,却也拥有驯鹰存在,还是驯鹰中最为凶猛的金雕,着实令人惊奇。一旦为弥加等鲜卑大人得知,定会派人前来强夺。
不同于其他草原部落的散乱,这个部落的营帐布置十分整齐、鳞次栉比,还进行了细致的区域划分。
草料场、军营、畜牧场等规律分布,就连茅厕都有专门的设置。一切井然有序,卫生也打扫得极为干净。
而且,营帐隐成阵型,周围被栅栏保护着,内中拒马、陷阱密布,一旦有敌来犯,定会撞得头破血流。
军营之中,青壮们的呼喝声不绝于耳。完全不事生产的他们无需顾及其他,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极其严格的训练,不断磨练着自己的体魄,将战阵配合和作战技巧逐步打磨成本能。整个军营热火朝天,呈现一派肃杀之气。
稍不同于往常,近日,这个朝气蓬勃的部落内,一股悲伤的气息隐隐萦绕不散。
部落正中央最大的营帐内,一名八尺高的汉子躺在床上。
壮汉虽身形魁梧,但却面色苍白如纸、呼吸微弱近无,面容隐隐抽搐,似在强忍着剧痛,整个人都透露出虚弱的感觉,仿佛随时可能会撒手人寰。
旁边,鹤童颜的医匠正不紧不慢的拿着金针在灯火上熏烤,随后将消毒完毕的金针放在早已被酒精消毒过的瓷盘上。
一名身着淡蓝色衣裙、面容清丽,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的娇丽少女在大夫身侧瞪大着灵动的双眼,紧盯着大夫将金针消毒完毕,这才稍稍放下心。兄长叮嘱的这些事她虽然不甚理解,但是仍然丝毫不敢放松的监督着。
稍等一会儿,待金针略微冷却后,大夫开始对着床上躺着的壮汉进行针灸。手法娴熟、下针沉稳,柔软的金针在其手中穿梭自如,不一会儿壮汉身上诸多大穴便已遍布金针。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大汗淋漓的老者开始收针,随后把了把脉。而壮汉原本略显狰狞的面容明显舒缓了些许,但眉头依然紧皱。
“景叔,父亲怎么样了?”少女连忙将医匠拉至一旁,背对着床上的病人焦急的低声问道,眼神中止不住的担忧和紧张。
“老夫已经尽力了。”陈景微叹了口气道“族长体内暗伤太多,能撑至如今已然是奇迹。这几年来虽吞服不少大补之药以压制暗伤,却依然无法弥补其损失的根基。现在旧疾爆,如山崩海啸不可逆转,已无力回天。以他现在的情况,恐怕最多只能再支撑半日。”
少女闻言,紧咬下唇,极力忍住哭声,然而双眸之中却已溢满了泪水,白嫩的脸庞之上两行清泪不断流淌。
躺在床上的李征仿佛感受到了什么,眉头紧锁,轻呼了一口气,缓缓睁开了眼睛。
“兴儿,嫣儿。”一声虚弱的低喃响起。
少女闻声,连忙擦拭掉脸上的泪水,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走向病者,露出了娇嫩的笑颜。
“父亲,女儿在这呢。”李嫣语气轻快道。
看着自己娇憨可爱的女儿,李征眼中满是怜爱不舍之色,缓缓的抬起了左臂,用手轻抚着少女的俏脸,拭去其面颊上的泪痕。
李嫣强忍住内心的悲意,伸出白嫩的双手,轻轻握住父亲的臂膀,微笑道“哥哥为父亲您去找华神医去了,马上就回来了。”
“这孩子,还是这么毛躁。”眼中闪过欣慰和愧疚之色,李征轻叹道。
踏踏踏!
急促的马蹄声逐渐在耳边响起,由远而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