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华的长发油腻腻乱糟糟的,显然已经几天没洗了,没有背他的小提琴,却拿了一把水果刀。
施思吓得脸都白了,程启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把她拉到了身后。「你这是干什么?」
「施思是我的女朋友,你敢碰她……我就把你杀了!」唐家华大声地嚷,引来了一群人围观。
程启思无可奈何,把证件拿了出来。
「好吧,那我们去警察局谈吧。」
唐家华顿时泄了气,拿着水果刀的手也垂了下来。
听着周围人的讪笑和议论声,他急急地挤出了人群,回头扔下了一句话,「你是警察,我拿你没办法。我就把施思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杀了!」
程启思听着他的威胁,忍不住想笑,一回头看到施思脸色煞白,安慰说:「不用担心,这种类型的人,是最不可能杀人的。」
施思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为什么?」
程启思替她拉开了车门,「因为整天把杀人挂在嘴上的人,是根本没有勇气去杀人的。这就是俗话说的,会叫的狗不咬人。」
施思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程启思发动了车,施思说:「你好久没来看我表演了。还在查那个案子?很忙吗?」
程启思说:「还好。」他突然问:「最近有没有人给妳送花?」
施思愣了一下。
「有啊,不就是你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不再提这回事,他心里想的,却是林明泉。他很喜欢施思,是打算认真跟她交往的,施思自己也有这个意思。
程启思对那个唐家华不以为意,但对林明泉却总有点担心,他想,一定得好好找个机会跟林明泉谈谈这事。
「启思,今天晚上去喝酒?」
程启思回头,看到林明泉,就笑着说:「有什么好事?」
林明泉咧了嘴,笑道:「没什么事,就想约着大伙出去开开心。」搭了程启思肩头,道:「走吧,还可以顺便查案呢。」
程启思一直想跟他谈谈施思的事,这时候总算找着了机会。「明泉,我想问你,关于施思……」
林明泉脸顿时涨红了,双手急忙一阵乱摇。
「我也只是偶然看过她的演出,想给她送束花而已……我绝对没有什么意思,真的。她跟你很配,你们在一起很好……」
程启思还想说什么,林明泉已经溜走了。
他无可奈何地走回了自己办公室,一推开门,就看到钟辰轩在对着计算机发呆,握着鼠标的手也凝在那里不动。程启思凑到了屏幕前,也瞪大了眼睛。
是一封电子邮件,标题是:杀人者的赠礼。附件是一个音频档,名字是:「夜莺之歌」〈lechantdurossignol〉。
虽然是大白天,但一瞬间程启思身上却有种冰渗渗的感觉。
他望了钟辰轩一眼,钟辰轩沉默着,终于缓缓笑了,伸手把音箱的音量调到最大,笑道:「不错,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凶手特别赠送的『夜莺之歌』吧,希望不要让我们失望。」
女子的歌声在空气中回响,深沉圆润,起初很低,渐渐拔高,婉转颤动,像双簧管的悠远。忽然声音猛然间拔高,越来越高,而且在很高的音域时还能千回百转。
钟辰轩喃喃道:「他可以保存人体器官,却无法保存流动的、转瞬即逝的声音。他把这美妙的声音保存了下来,很好的音质,接近完美,有金属振动的质感,是位专业的歌手。」
程启思重重地叹了口气,他对这件案子已经头痛之极了。
秦颜的死让他很难受,急于找到凶手,但过了这么大半年,居然是毫无收获。凶手动手的时间也非常不定,完全捉摸不到他下一步会做什么。
程启思又把那曲子放了一遍,「很静,应该是专门的试音室。什么杂音也没有,一点线索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