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辰轩一向不干涉别人的事,这时候却冒出了这么一句,程启思听在耳里总觉得怪怪的。但时间已经很紧了,他也没再问,急急地下了楼。
赶到剧院的时候,程启思一抬头,就看到一张巨幅的海报,「莎乐美」。施思告诉他,这是她第一次跳主角,所以非常紧张。
程启思买的是最前排的座位,他刚坐下,就觉得身边也有人坐下了。一看,却是钟辰轩。程启思呆住,嘴也张大成了o形,「你怎么来了?」
「有新舞剧上场,我怎么会不来看。」钟辰轩淡淡地说,见程启思还瞪着自己,朝舞台扬了扬下巴,「开场了,有什么话,看完了再说吧,看舞剧的时候闲聊是很不礼貌的举止。」
「莎乐美」,一个由圣经故事改编而来的戏剧,在王尔德的天才,或者说是变态之下,被演绎成了一个血腥的爱情故事─如果能把那种畸型的感情称之为爱情的话。
少女戴着七重面纱,赤足在血中而舞。银足少女纵情而舞,为的是最后一吻。
得不到爱人的一吻,于是,砍下他的头为代价,碰触那冰冷的嘴唇。
用最恐怖的办法,来占有。用我嘴唇的温度,来保持你的热度。
付出的代价,不止是一舞,也是自己的生命。
施思的妆化得非常浓艳,浓艳得几乎让程启思都认不出她了。她身上裹着七层色彩艳丽的纱,双足晶莹洁白,如同一对飞舞的银色鸽子。
她美艳得真如同从王尔德笔下走出来的莎乐美,用她的舞、她银色鸽子一般的脚,把她的艳光投射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不错,她很有潜质。」莎乐美是一幕独幕剧,演的时候并不长,落幕的时候,钟辰轩一边鼓掌,一边说。
「她的腿也很美,一般来说,跳芭蕾舞的女孩,腿都不见得好看,可是她从腿一直到脚都很美,既有力量又纤细笔直的那种美丽。这是上天的恩赐啊。」
程启思看着施思退场,站起了身。「我去一下后台。」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好,我先回去了。」
程启思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里,向后台走去。
施思还没有卸妆,只披了一件外衣在那里等他。她脸上发着兴奋的红光,手里抱着很大一束白玫瑰,是程启思给她订的。
「谢谢你,启思。我今天跳得好吗?」
程启思笑着说:「妳听听台下的掌声就知道了。」他又问:「妳还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我请妳去吃晚饭。妳应该还没吃饭吧?」
施思点了点头。「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换衣服,一会就好。」
程启思看着她跑进化妆室里,一转身,却看到有个熟悉的背影在不远处一晃而过。他失口叫了出来:「明泉?」
果然是林明泉,一脸尴尬的表情,手里也抱着一束玫瑰花。程启思顿时呆住,过了半天才问:「明泉……你也是来找施思的?」
林明泉脸涨得通红,一个劲摇头。「不……不是,我只是……我只是……」他突然把那束红色的玫瑰花向程启思手里一塞,「我是……我是把这束花带给你的,怕你的花不够!」
程启思看着他像兔子一样跑得飞快,哭笑不得。
这时候施思走了出来,她已经换了身白裙子,脸上的妆也洗净了。「怎么了,启思?你手里怎么又多了一束花?」
程启思把那束玫瑰放在她手里。「妳的一个崇拜者送给妳的。」
施思把那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接了过来。「谁啊?人呢?」
「走了。」
程启思正想解释两句,忽然看到一个留着长发、背着一把小提琴的男人走了过来。那男人的眼睛恶狠狠地在他脸上游走,然后看向了施思,「施思,走,我们吃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