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化妆后的自己和没化妆时差别很大,但他这样分明是无视自己的魅力,让他自尊心大大受挫!
“嘶。”休斯吃痛了一下,分开一些距离,一根银丝淫邪的牵在两人的唇瓣。情-欲的气息在两人之间弥散开来。
“好大的胆子,敢咬我?”休斯勾起林沫的下颚,眼睛里闪着精芒,但语气并不见生气,反而兴趣更浓厚了。
男人的大手捏了一把林沫丰圆的屁-股,惹得林沫呻-吟了一声,眼睛里水色流光,盈盈情动。
休斯轻笑了一下,满意于林沫的表现。下一刻他感觉一双手抱在他的腰上,随后暧昧的上下抚摸,带着挑-逗的味道,令人心猿意马。
“你真是……妖精。”休斯笑意更深了,另一只手伸进了林沫的衣服里面,摩挲着里头光洁、赢瘦的身体。触感很好,细滑无比,令人徒生旖动。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丝风吹动了湖面的涟漪,清润的流水好像滋润了什么。
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和衣服摩挲的声音充斥在寂静的巷子里,两人的情绪都有些时空,再一次接吻,又翻滚起了汹涌的波涛。激-情就像是无法浇灭的火苗,肆意燃烧,甚至烧断了理智弦,只徒留下人类最原始的欲-望。
“嗯哼。”林沫的声音从喉咙里溢出来,大手顺着屁-股的弧度朝腿-根摸去,一股电流冲进身体里,引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酥麻滋味。这种感觉好像潮水将人淹没,带着窒息的快-感。
“嗯……等……等等。”林沫喘着粗气,男人的动作并不停,更加深入地摸了进去。
“嗯,疼……”隔着布料,男人的手指挤进了半截。林沫眨着眼睛,大口大口地喘气,激烈的心跳让他说不出完整的话来,刺激的感觉几乎让他昏厥过去。
“等等,别在这里。”林沫带着浓厚情-欲的声音说道。
休斯挑了挑眉,银色的眼瞳带着与欲-望的烈火,几乎要将人灼伤。
林沫轻笑了,声音仿若是从喉咙里咕噜出来的,带着那股子诱-惑。
“前面三百米有一家小旅馆。”林沫道,眼神挑了挑,故意说:“你不会心急到这种地步吧?多久没跟人做了?”
休斯低咒了一声:“该死,你这个小妖精,一会儿你就知道我有多饥-渴了!”
喘了一口气,他又挑眉,带着几分邪魅的痞笑:“说这种话挑衅我,你这是引火自焚,别后悔,嗯?”
林沫浅笑了一下,推了他一把,令他不备地后退了几步。
“你去开房间。”说着整了整衣服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休斯拽了他一把,让他倒进自己的怀里,然后禁锢住,邪笑:“点完火就想跑,嗯?”
林沫呵呵笑:“怎么会?我去前面买……嗯?你多大?”
休斯挑眉,坏笑:“你确定会有我合适的?”
“嗯?这么自信。”林沫推开他,朝他眨眨眼睛,等我哦,马上回来,然后蹦跳着朝套套贩卖机跑去。
休斯抹了一把嘴唇,这个小东西真是有趣,好久没有这么兴奋的感觉。
林沫朝着相反的地方跑去,不一会儿就转了个弯,溜进了小巷子,七拐八拐就跑到了另一条街上。然后他禁不住呼出一口气,拍拍跳个不停的心脏,心说,太刺激了,差点真的失身!
林沫想到刚才的激-情,脸上就红扑扑的。那种滋味真是比哪个男人都好味,不过真做的话就算了。他吐吐舌头,听说那个很疼的呢,才不要。
林沫嘿笑了一下,摊开手掌,月光下,手心上躺着一枚戒指,简单的纹路,挺漂亮的。对着月光看了看,里侧刻着一个花体的“k”,挺好看的。
林沫嘻嘻坏笑,“归我了。”然后就往手指上套,食指中指太大了,刚好扣在了无名指上。
呃……算了,回去拿红线绕一绕再带。
作者有话要说:小野猫的挑衅……(__)嘻嘻……惹火喽
小宾馆昏暗的房间里,银发的男人赤-裸的上身坐在床上,阴郁的气息包裹着他,橙黄色的灯光下被衬得他邪冷无比。
烟气弥散在狭小昏暗的房间里,男人的脚边掉落了一地的烟头。银白色的眼瞳里显现出冰冷的凉意。他冷笑了一下,说不出的惊悚。
男人的身材好极,赤-裸的上身足以令人尖叫,古铜的肤色更是衬得他极其的an。他此刻的心情很微妙,身为卡恩威尔家族的子嗣,再加上他在欧洲的威名,还真是从没有人敢放他的鸽子。
冷酷的脸上露出一个痞气十足的笑意,邪恶的气息、英俊的容貌,简直要叫女人们疯狂。
“呵。小野猫竟然敢放我鸽子,下次抓到你非打你的屁-股不可!”男人扶额呵呵地笑了起来,怎么也没想到会被玩了这么一把。真是大胆的小野猫!
休斯的样子看上去并不生气,叼着烟坏笑的表情,更像是心情好极。
他从屁-股后头的兜兜里掏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忽然他的手顿了一顿,往口袋里又掏了一掏——作为家族徽章的戒指,不见了。
休斯笑骂了一句:“小坏蛋。”银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更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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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沫站在繁华的街市中央,夜色中的城市富有更独特的气韵,就像是蒙上了面纱的神秘女郎,在迷-情的夜幕遮隐下更加性-感与放纵。
热闹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形形色-色的路人走过,无不驻足打量这个漂亮的大男孩。
林沫靠在街头的路灯下,画着黑色的眼线,漂亮的姿容在靓丽的装束下衬得他更加的青春活力。修长的手指叼着烟头,抖了抖烟灰,那只手腕上带着个性张扬的蛇骨手链。
今天他穿着狂野派的低腰皮裤,露出姣好的腰身,丰而圆的屁-股性感至极,银色的腰链反射出冷色调的光。黑色的皮裤,黑色的皮靴,上身穿的是一件酒红色的上衣,领口开到了锁骨下,裸-露在外的脖子上带着fredbent的知名挂件。
是时下里年轻人最喜欢的装扮风格,这被他们叫做低调的张扬。唯一不相称的细节就是——他没有带任何耳环、耳钉之类的小饰品,连个耳洞都不曾看到。
林沫等的不耐烦了,好看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抬起叼着烟的手扒了扒头发,手指上带了一枚银色的戒指,纹路大方简约,但仍旧看得出奢侈的做工。
林沫在街头站了大约有半个小时,留心上他的人却不在少数,有不少西装革履的男人一直在角落里观察他,从他们充满兴趣的眼神可以看得出,他们将林沫当成了什么。
昂贵的b对普通人来说简直是奢侈得夸张了。而对有钱人来说,他们将是最有面子的装饰品。暗地里又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一个这样漂亮的小猫咪来丰富他们的收藏,提高他们的品位。
以林沫的容貌无疑是第一流的选择。
所以,只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有不少人想要打听他的来历了。
黑色的宾士掩于街市的一角,后座上的中年男人从看到林沫的第一眼就叫了停,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林沫完美的侧脸:轮廓犹如精雕细琢的艺术品,棱角分明,线条柔美,肤色透着一股玉质地的柔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