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路小佳做错了一件事,以为会被荆无命痛揍一顿,结果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他半晌,拎着他的脖子把他扔到了陆小凤面前,要陆小凤唱半个时辰的歌给他听。
路小佳当即惨叫:“师父我错了!饶了我吧!”
陆小凤:“…………”
陆小凤:“你们两个是来侮辱我的么?”
荆无命:“?”
荆无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陆小凤被瞧得心里都发毛了,也想不通这人到底是专程过来讽刺的还是真的就脑子里缺根筋。
总之,这就是陆小凤的演歌水平。
温玉道:“所以呢?”
陆小凤道:“这游戏设计的真好啊,总让我有种自己乐感很好的错觉!”
温玉:“…………”
温玉:“………………”
好叭,这还能说什么呢?
温玉道:“晚上出门么?”
陆小凤:“去哪里?”
温玉笑道:“大唐灯具城!”
陆小凤:“?”
这是什么?他歪了歪头。
大唐灯具城,也就是某十三朝古都的重点旅游项目,一到节假日,人山人海。
他们穿来的时候时间不太凑巧,刚刚好是五一国庆假期,好家伙,出门打个车,五百米的路堵半小时,这功夫,使用轻功能走好远好远了!!
可是他们又没法子用轻功,这个新世界到处都是摄像头,尤其是像荆无命、一点红这样的人,最不喜别人拿着手机摄像头对准他们,若是用了轻功,那想来第二天网上就爆了,然后就是各种各样的媒体找上门来……虽说也不一定真的能找上门来,但这也实在很让人烦躁。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穿来之后,温玉就与他们约法三章。
不许用武功、不许带武器。
开玩笑,他们的刀剑若是带出去,那麻烦更大了!
陆小凤、花满楼二人,一向都是没有武器的,他们自然无所谓,但剩下的三位大剑客,一个小刀客和一个小剑客,那对武器的看重程度……
温玉道:“可以放到我的异次元口袋里,或者我在你们裤兜上做一个异次元口袋。”
事情完美解决。
不过手机摄像头的问题却不是很好解决。
因为这些男人都很养眼。
养眼,并不是指他们的样貌有多么多么的英俊、英俊得令人魂牵梦绕,而是指一种整体的气质。
武人身姿挺拔,腿长腰细,肌肉呈漂亮的流线型,隆起来时,每个人都能想象得到,他们的腰身是多么的有力,他们身体里蕴含的爆发力是多么的强。
就连最谦谦如玉的花满楼也不例外。
花满楼换上t恤和短裤之后,温玉的反应就是……呆滞。
他瞧起来比陆小凤要强壮些!
这……这真是出乎意料!
这种武人的身躯,绝不是在健身房可以练出来的类型,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帅哥也是一样的,虽然不懂健身,但真正的练家子与健身房的健身人士一比,女孩子的目光都会止不住地往练家子身上移动……
而且他们是长发。
这年头汉服兴起,其实穿古装带假发的男的也不少,但问题是,这群人是穿着便装、扎着马尾的……所以看起来就格外独特、格外赏心悦目呢。
所以手机摄像头问题无法解决,只能适应。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感觉是一点红,因为他的脸虽然不甚英俊,但五官棱角分明、气质冷峻,很是吸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