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方靖先是看看一对宝贝儿女,这才在弟弟身边坐下,未发言先是叹了口气:“刚刚你嫂子的话你都听见了?”
席方雨点了点头。
“哎,真是!你也知道你嫂子就是那么个人,有口无心的,你别往心里去。”
轻轻一笑:“我不会的,大嫂也是为我好,我知道,你们……也很难。”
席方靖一双大手搓了搓——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
“方雨,其实你大嫂说的也不是全没道理,你也不小了,该成家了,看见合适的就……大哥这可不是赶你。”
“我知道。”
席方靖被弟弟这种不温不火的态度弄得有些尴尬,也不知该说什么,讷讷的站起身:“那我走了,你早点睡吧。”
迈出两步,脚步终又停下,迟疑地开口:“方雨,你还在想他么?”
“啊?”一声错愕的轻呼之后是一片沉默,席方靖不用回头也知道弟弟的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激动。明知道是在戳他的伤口,但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
“忘了他吧,人都走了这么多年,一点音信也没有,你还想着有什么用?说不定他早把你忘了。你们那时候还小,说的话算不了数,而且又都是——”
“哥!”
“好,不说了,不说了。方雨,你总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
丢下这句话,席方靖摇头叹息着去了,留下席方雨一人独自品味。
——你总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
不自觉的,手紧紧的抓住了右腿。许多年前摔断的地方,此时又隐隐作痛起来。
二
下午五点钟起,老式陈旧的办公楼里陆续有人背着包离开。除了就在附近住的,几乎人手一辆自行车,唯一例外的就是席方雨。他的脚实在不适宜骑车。
有顺路的同事好心要带他一段,都被他微笑着拒绝了。反正太早回去也是面对家中那种抑郁的气氛,不如在外面走走透透气。所以这里离家虽然还有三站的路程,他却从来都不坐公车。
这座小镇似乎从来就没有繁华过,陈旧得几乎要被人遗忘了。只有几辆专线长途,和时而从镇外呼啸而过的火车,才让它和城市有了些许并不亲密的联系。
小镇给人的感觉永远是灰蒙蒙的。放眼看过去都是灰色的或者惨白色的相同样式的楼群,单调而阴郁。这里的空气也并没有因远离市区而有所转好,天空中永远象罩了层雾。倘是春夏时节,红花绿树还能添几分生气,然而在这冬季里,伴随光秃秃树干的只有那同样光秃秃的电线杆,偶尔几只乌鸦停在上面,发出刺耳的、凄厉的叫声。
沉沉欲死。这就是席方雨的感觉。
脚伤以后,他辍了学,由父亲托人找了个坐办公室的工作,钱拿虽的不多,但到底清闲,每天在办公桌前一坐,处理完了一些档案,就净等着下班。这工作做了五年,他几乎以为自己要锈住了,要发霉了。
“你该为自己的将来想想。”大哥的话不知怎么又跳到耳边。
将来?如同这小镇一样雾蒙蒙的看不到,也许就会一直这样过到死吧。从十七岁那年起,“将来’这个词对他来说就少了那份吸引力了。
“席方雨!”
在这里,被人从大街上叫住并不算什么希奇,每时每秒你都有可能遇到一两个熟人,因为这里实在太小了。
“你是——”眼前这个人年几跟他差不多大,很眼熟,一时间却认不出。
“我是陈明高呀,你不会连高中同学都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