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云韩仙踉踉跄跄跟了上来,见他鄙夷的目光,心里一股无名之火冲出,暗骂一声“蛮子”,调整呼吸,挺直了胸膛,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
可惜,她根本不知山路的可怕,经过那庞大的身躯时,被那人发出的森冷吓得一阵头晕目眩,脚一软,朝侧边的斜坡倒去。
说时迟那时快,秋水天大手一伸,将她小鸡一般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放,趁她惊魂未定,眉头一拧,三步并作两步越过她,循着左边一条小路走入密林之中。
她再也不敢嚣张,缩着脖子乖乖跟了上去。
这里坡势较缓,经过一片花开妖娆的桃林,前方豁然开朗,一片整齐的屋舍依山而立,遥遥望去,整片建筑显得巍峨雄伟。
远处,白头的天柱峰恍如羞答答的新娘,在云雾中若隐若现。
屋舍边是大片竹林,竹子粗壮如擎天的柱,把这里层层遮掩,从苍翠欲滴的竹林间,桃红梨白隐约露出娇羞的笑脸,香溪水声如泣如诉,催响清歌万首,让人浑忘今夕何夕。
走进竹林的小径,秋水天径直推开第一座院落的柴门,中间小院用青砖铺成地面,左边栽着一棵高大的桃树,现在正是满树桃花,桃树的一个大枝桠已伸到院外,桃花比外边所见略红,花瓣落了满园,如一层红红白白的地毯,院墙角落里放着一个大水缸,缸里满满的水,映出天上一朵正优游而过的白云。
正屋只有三间房,旁边搭着矮小的侧屋,靠着墙角整齐地堆着些干柴,从小小的侧门出去是个低矮的茅厕,周围全栽种着矮小的兰花草,不见脏乱,只闻幽香。
云韩仙走了一圈,立刻喜欢上这个干净整洁的地方,客厅里就一桌两凳,还有一把宽大的躺椅,椅子是用竹子编成,竹色仍青,似乎刚刚做好。
她累得眼冒金星,闭着眼睛把躺椅拖到桃树下,往上一缩,只来得及瞄到头顶一片粉红的云,立刻迷糊睡去。
秋水天还想为她介绍一下情况,在她屋里左等右等等不到人,出来一看,气得两眼瞪得浑圆,一把抓起她大吼:“你这头猪,到底睡够没有!”
云韩仙浑身一个哆嗦,抡起拳头就打,秋水天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横眉怒目道:“敢跟我动手,你活腻了!”
云韩仙只觉得那只手似已断成两截,心中憋着一口气,紧咬住牙关,疼得冷汗直冒,却也不想示弱,一声不吭地用目光化成刀子,一刀刀往他身上戳。
秋水天见她丝毫没有惧意,似乎有些疑惑,松开她的衣领,把那只手拿到面前左瞧右看,云韩仙哼了一声,见他不动粗,也没力气理他,又蜷成一团开始迷糊。
“怎么像根柴棍子!”秋水天攥着那细瘦的胳臂比来比去,自己的膀子都比这小子的腿粗,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活过来的,他拧拧眉毛,小心翼翼戳了戳,再次确定这个是货真价实的手臂,不是什么树枝,突然没来由地觉得很烦恼,至于烦恼什么,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
不过,他一贯是行动派,马上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养肥这小子!
研究完手臂,也做出了重大决定,秋水天心满意足,抬头一看,云韩仙竟又睡得口水直流,顿时哭笑不得,进屋子拿了床被子出来为她盖上,看着她苍白细嫩的脸,下意识地摸摸脸上的疤痕,轻叹一声,端了盆水钻进屋子打扫,不由自主哼起刚从山下桃花县听到的歌:“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唱到一半,他想不起后面的词,抓了抓脑袋,觉得实在不尽兴,心头一痒痒,拖着扫帚跑出来,小心翼翼蹲在她身边,歪着头看来看去,细细在心中描摹着她的眉眼,只觉得面前的人怎么看怎么好看,心头又是一阵欢喜,拖着扫帚又钻进屋子,把那四句翻来覆去地唱。
其实屋子已收拾得很干净了,方丈说有人要来跟他住时,他高兴极了,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三四遍。
怕新夫子滑倒,他把青砖上的青苔铲得干干净净,地补得平平的。
山里冷,他用纸把窗户糊了三层,还特意在房间里放了个火盆,加多了床被子。
他衷心希望方丈的故人之子与其他人会不同,会如方丈一般,不嫌弃自己的粗鄙丑陋,肯跟他做朋友,不,他并没有奢望能做朋友,新来的如果肯跟他一起住,他都会感激不尽。
他还设想过跟新来的韩夫子以方丈所说的方式相处,焚香煮茶,喝酒对弈,携手游遍蓬莱山甚至翡翠大好河山。
听说新人要来,他做过许多次这样的美梦,梦中的自己正意气风发地为一个俊朗青年指点蓬莱山的如画美景,两人言笑晏晏,气氛无比和谐。
甚至,在危急关头,他还为那青年挡下老虎的利爪,当即被那青年当成英雄崇拜,两人结成异性兄弟,他有了平生第一个好友。
可是,从下午等到傍晚韩夫子都没来,他还以为韩夫子与其他人一样,嫌他长得凶长得丑,不愿与他同住,灰心丧气地从书院离开,想去问问方丈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刚好看到那惊心动魄的一刻,自从来了那么个大人物,山中刺客如过江之鲫,让他的事情无端端多出几倍,真是可憎!
解决了刺客,他这才看清楚那倒霉鬼的样貌和方丈所描叙的一模一样,破旧的青色棉袍,脸色苍白,眉目如画,瘦削单薄。
那一刻,他真比打到老虎还高兴,因为这块大石也是他睡觉的地方,吃过午饭,就着耀眼的阳光,往这大石上一躺,听着流水潺潺,鸟儿欢唱,再烦心的事也能抛到九霄云外。
这个韩夫子和别人果然大不相同,懂得享受山林的美好,一定能在寂寞的山中安心住下来。
然而,韩夫子脸上的惊惧让他惊醒过来,一颗心如坠入冰冷的潭底,恨不得一巴掌打飞那种让人难堪的目光。
不过,很快他的怒气就烟消云散,因为乍见面的惊恐之色消失后,新夫子就完全变了个人,还会对他耍小脾气呢!
真可爱,比小江小海还要可爱!
学生还没来,大厨房还没开始做饭,而且他们做的也实在难吃,秋水天摸摸脑袋,开始计划晚上的大餐,要留住他的人得先留住他的胃,这第一顿千万不要搞砸了!
京城人喜欢吃什么呢?他完全理不清头绪,急得抓耳挠腮,突然想起秦水浔也是从京城而来,秦水浔那冰块脸不好伺候,乐乐总会弄一两道辣一点的菜,一是去山中的湿气,二是让他有胃口。
就这么办,他定下菜谱,仿佛看到新夫子连连称赞的情形,咧着大嘴无声地笑。
看着那睡得如猫一般的漂亮柴棍子,他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新夫子不怕他,对他脸上的疤痕视若无睹,如果能留下来与他做伴,那他以后该有多快活!
他似乎看到两人说说笑笑,一起躺在青龙潭边晒太阳的情景,心头一股热流涌起,憨笑着开始点火做饭,灶台的火光中,他似乎看到久远的热闹场面,笑容如烧红的铁,在最滚烫的时候熠熠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