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囡囡身体不好,她不想囡囡嫁出去受婆媳的罪,时知青还真是女婿的好人选。
前些年,知青刚下乡,一个个白白嫩嫩,大队好些年轻小伙子和小姑娘没少被知青迷住,但又不知道知青什么时候回城,一些人家一直在观望。
现在这些年,下乡的知青像韭菜一样一茬接着一茬下乡,好多女知青没了指望,父母不寄东西,有几个姑娘就嫁在了大队,男知青娶村里人还没有。
不知道时知青怎么想的,家里条件好,父母应该不会让他在村里结婚。
……
秦长宁背着几大块肉风风火火的回家,家里父母在挖自留地,“爸妈。”
秦老太:“老三,你怎么回来了?”
“有点事,爸妈回家吧!刚好有事和你们说!”秦长宁抖了抖身后的背篓,吸引老人的注意。
老爷子老太太一辈子什么没见过,立马明白了背篓里有东西,秦柱子扶着老太太站起身,才说道:“行,你不回来我们也要回去做饭了。”
三人进屋,老太太立马急急关门问道:“神神秘秘的,老三你背篓背的什么。”
秦长宁没卖关子,取下背篓笑着说道:“熊肉和狼肉,这是时知青带着囡囡上山遇到它们打架,捡回来的,爸妈可不要说出去。”
至于分一半给他们这事他没说,这钱要留着给囡囡去市里看病,谁都别想打钱的主意。
但为了家庭和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说才更好。
秦老太太一听惊讶万分,瞪着眼睛问:“捡的?山上的肉那么好捡?她在这里住了一辈子,连只野兔都没捡到。”
秦长宁觉得父母不信是对的,刚开始他也不敢相信,但有时候你不得不信,他对父母说道:“要是别人,肯定捡不到,但时知青,他那运气真没得说,第一次上山就遇到野猪。”
“第二次上山就挖到人参,还是两颗,这是第三次上山,这不,捡到肉了。”
媳妇都说了,时瑾然估计是财神转世,他们能和他交好也是运气好。
老爷子老太太一听,仔想还真是,这小伙子的运气无敌啊!
挖到人参那次他就觉得这小伙子不简单,没想到这次又捡到肉。
“妈,你把肉腌起来,等下跟我一起去时知青家吃饭,春华做了你们的饭菜,时知青请你们去吃的,我去给我岳母家送点肉。”
秦长宁交代完,把留在家里的肉拿出来,背着背篓就往外走,留下老两口面面相觑。
老太太活了一辈子,总觉得不太真实,“老头子,你说这肉真是时知青捡的。”
秦柱子提起肉,有小二十斤,“老三不会骗我们,估计是,这时知青的运气是有点邪门,别管那些,老三既然拿回了肉,我们吃就行。”
不瞎不聋,不作家翁,为人之大道全在懵懂,万事不用太较真。
……
中午,一大桌子好菜,一盆红烧狼肉,一盆清炖熊肉,两个青菜,秦怡婷好久没有看到如此丰富的饭菜了。
时瑾然拿出刚偷偷从秦怡婷那里换的酒,给老爷子,岳父大人都满上一杯,嘴甜对大家说道:“爷奶,叔婶,在我家可千万别客气。”
秦老爷子笑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好酒,醇香丝滑,口感丰厚,回味无穷。”
他第一次喝到这么好喝的酒,这趟值得了。
时瑾然听到老爷子夸酒,就把剩下的酒放在老爷子面前,说道:“爷爷喜欢就多喝点,等会儿走的时候带一瓶回去,这酒是朋友送的,我不喝酒,放着也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