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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盗墓:开局我请小哥吃烤地瓜>第1章 怂恿小哥偷地瓜发丘指

第1章 怂恿小哥偷地瓜发丘指(第1页)

盗笔世界,2ooo年广西巴乃,夏天……

“小哥,看到没有就是那块田。”

“先前我偷挖尝过,他家地瓜又大又甜。”

“你去偷挖几个,我来给你把风。”

“今晚的晚饭有没有着落就全看你的了。”

小哥沉默了。

不远处的田坎上正卧趴着两俊男,两人眼神如做贼望着地瓜田,地瓜又叫红薯。

其中一人正怂恿名为小哥的人去偷地瓜。

只见两人上身赤裸着,肌肉分明,上半身跟脸上尽是污垢,头乱成一团糟完全就是一副流浪汉的模样。

但脸上污垢丝毫掩饰不住两人英俊潇洒的俊脸,什么当红歌手、演员、小鲜肉见了都得躲避锋芒、退避三舍。

就这绝世容颜少女见了会尖叫,少妇见了会迷失。

这里的小哥不是别人,正是盗墓笔记中的如神明的人物、武力天花板张麒麟。

张麒麟只是一个特定称号,指倒斗世家张家的指定继承人即张家族长,凡是张家族长都叫张麒麟。

起灵,古代有撤除亡者灵位,运送灵柩入土的意思,简单点说就是送葬。

但洛辞隐约记得小哥的真名叫张海官,也不知道正不正确,因为看盗笔剧时洛辞都是快进挑刺激处看的。

就像看那启蒙片一样。

张麒麟有很多称呼,但洛辞还是喜欢叫其为小哥主要叫的顺口。

而洛辞正是怂恿小哥偷地瓜的俊男少年名字。

洛辞并非是这个世界之人,而是位穿越者。

想必大家就会问了,一位张家族长,一位穿越者,那可以说非常牛逼的人物了,为何会沦为流浪汉去偷地瓜呢?

小说中主角般存在的穿越者也,那还不走向人生巅峰吗?怎会如此落魄呢?

那这还得从十天前说起。

十天前,洛辞还处在名为华夏的科技大国。

夜晚,洛辞躺在床上看番茄小说,翻看着书中段评。

那段评里的评论个个都是人才,因为太过于搞笑,洛辞边刷段评边捧腹大笑,可谓是肚子都笑缩了。

还得是番茄小说人才多,读者又好看,说话又好听……

可谁知道洛辞笑得双眼一抺黑笑晕过去了。

当洛辞再睁开双眼时,已是大白天,身处诡异地方周围全是大森林,还有着十指般大蜘蛛。

洛辞惊恐万分,在森中跑啊跑啊,终于跑到一处小瑶寨。

在瑶寨向路过的大叔一问,洛辞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莫名其妙穿越了!

还穿越到了2ooo年的广西巴乃,刚开始洛辞还不知道这是盗笔世界,反正就很懵逼。

这大叔见洛辞身穿异服,误以为是有钱人来此游玩,很是热心邀请洛辞去家中作客。

可洛辞独自一人没半点依仗,又人生地不熟的哪敢去陌生人家啊!

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险恶,这些常理洛辞都懂。

洛辞留下一句让大叔疑惑不解的话“怕你嘎我腰子。”便跑了。

洛辞对于穿越起初还觉得泰酷辣,以为会像小说一样来个金手指走向人生巅峰。

毕竟小说可没少看。

可谁料,这一跑使得无家可归的洛辞当起了流浪汉,什么金手指全是扯淡根本就没丁点响。

洛辞认清现实的同时像个小强一般活着。

直到穿越后的第8天,洛辞在一处密林中现了有道黑影躺着。

洛辞拿起根树枝给自己壮胆小心翼翼上前,可当看到躺地黑影的面容后,自己才知道居然穿越来了盗墓笔记世界。

因为昏倒躺地之人居然是张麒麟!

当时洛辞激动万分,19岁的我上天果然不想亡啊!

心想终于有个大腿……哦不,终于有个伴了!

洛辞将铁水壶壶口送到小哥嘴唇,给其喂下点水后就死守小哥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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