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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综]女主难为>第55节

两人正对着话,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眼眸里流光溢彩,好不耀眼,还有些孩子气的得意洋洋,于凛凛一怔,还未来得及说话,只听一个娇俏的女声忽然响起——

“好哇,我早就知道你溜到这里来了,你两人这是在做什么?”这声娇笑有如婉转莺啼,格外轻盈悦耳,原是之前与那绯衣少年打情骂俏过的白衣少女。她这时口气里还有些酸溜溜的意味,那绯衣少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忽然站了起来,一步步地冲着那白衣女子走了过去。那白衣女子见他走过来,浑身一颤,之前的话倒是尽数停了下来,脸颊也染上了红晕。

那白衣女子轻呼一声,刚想转身跑,绯衣少年却是轻巧就捉住了她,从后面将她抱了个满怀,手上轻轻一动,就解开了她的衣襟,而那身纯白色的衣裳则是朝于凛凛落了下来。

“我放过你了,还不快走?”于凛凛吃了一惊,那白衣女子却是已经发出了喘息,于凛凛一看,那绯衣少年面容却压根毫无波澜,只一双手在那白衣女子身上游走,那女子就已面染红晕,发出娇哦。绯衣少年见她还敢回头看,面容还平静不已,一点尴尬都没有,惊诧之下,反倒是冲她微微一笑。

方才还没觉得尴尬的于凛凛这时倒是有些尴尬了,她飞快地将那衣服披上,转身打算走,绯衣少年的声音却又响起了:“穿着那衣服,等出门之后,逢左即转,莫要停留,莫要回头,倒是自有人来接你……可别等我改变主意。”

于凛凛穿好衣服,侧头微微颔首道了一句“多谢”之后,便快步离开了这石室。

搂着已经满面潮红喘息的白衣牧女,绯衣少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勾了勾唇:“叫不回头就真不回头,也真是无情……不过,勾魂之术么,倒是有些意思。”

他笑得诡谲,奔跑离开的于凛凛莫名打了个寒颤,不过之后的路倒是一路顺畅,遇到两劲装大汉,对方见她穿着白衣牧女的衣服,却也没为难她,之后她是被一铁塔般的巨人举上了地道顶端,这两人高的地道,他倒是一抬手就托住了,很快,他打开了地道顶端的巨大石板,于凛凛道谢过后,就从这石板缝隙里窜了出去。

令人惊讶的是,这里却并非是荒地,而是一家棺材店的后室。

☆、第103章〇玖伍遇白飞飞

于凛凛浅浅地勾唇,倒是真如个光风霁月的公子哥儿似的,王怜花饶有兴致地看她一眼,两人很快相携出了成衣店的门。

“呀,衣服买得太好,这倒看着不像我的书童了。”王怜花带着于凛凛往欧阳喜的宅邸而去,边走还边故意凑近他,作出一副亲密模样。

看王怜花凑过来,于凛凛以一种自然的男性哥俩好的心态搭上了他的肩膀,盯着他的脸瞧,真真儿是半点破绽都瞧不出来,唇角勾起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眸笑意流泻:“我倒是不知道你哪张脸是真的了……莫不是这几张脸其实都不是真的吧?”

“……聪明。”王怜花被于凛凛以“兄逮咱们哥俩好”的态度勾了肩膀还有些发愣,不过转瞬就反应过来,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却是于凛凛态度相当自然。

两人就这么勾肩搭背地进了欧阳喜的宅邸,欧阳喜见这两人相携而来,立刻迎上前来,陪着笑脸道:“王公子大驾光临,不知这位是……”欧阳喜目光转向于凛凛,只见这位公子的打扮也是华贵,周身气度浑然天成,他可从未见千面公子王怜花与人这么亲密过——尤其还是男人,自然引起了几分兴趣,只见他面容白皙俊秀,却是大大方方十分坦然,倒真是有大家公子的风范,就是这身形削瘦了些,兜在外衣里实在显得瘦弱,比起女子弱柳扶风的身姿更显风流。

“他是我的朋友,姓朱。”王怜花笑吟吟地侧头望了她一眼,这一眼实在有些亲昵了些,惹得欧阳喜不由怪异地看了王怜花一眼。传言道这位王怜花公子独爱美女,听闻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如今和个男子这么亲密……以王怜花的风流程度,欧阳喜倒是不至于怀疑他是个断袖,但看那亲热劲,还是不由觉得有点怪异,不过那公子无论容貌还是身段,真还不比美女差。

如此美人,倒也值得珍惜呵护。

“王公子,你目光若再不收敛些,只怕你明日就要被传是个断袖了。”于凛凛对自己男装扮相实在太自信了,毕竟他也是扮了三个月的男装没被发现,甚至还和Jeremy“同居”了快一个月,她也算是颇有自信了。待到欧阳喜带着两人落座后,于凛凛就不由如此调侃道。

王怜花漫不经心地挑了眉,唇角暧昧笑容弧度未落,一如既往的狂肆,似是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目光:“那便如何,他们要说,说便是了……更何况,我可确实对你着迷得很。”

即便知道这人所说的全是不可信的甜言蜜语,大概对着个美女都能随便说的,但听着这话,还真是让人心情不由高兴起来。于凛凛感慨了下王怜花的段数高超后,却是完全没有产生什么心动之类的情绪,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王兄,我估计很快你辣手摧花的名声就要加上一句‘男女通吃’了,恭喜你的搜集美人之路更广了呢。”于凛凛歪头懒洋洋地调笑了一句。

好一个优秀俊美的风流公子!

于凛凛调笑的模样映入眼中,如是观察入微如王怜花也不由在心中赞叹了一句。除去有些优柔的面庞,没有伪装的喉结,于凛凛的神态倒是学了个十成十,他若帮着易容一番,只怕随时都能以假乱真,也难怪王怜花之前要认为移魂之前于凛凛是个男子了。

人数倒是渐渐多了,这满堂豪杰,竟只有六七个生意人,其他十多个都是神情彪悍的武林豪杰,除去王怜花和自己这样的少年俊杰,便是个清瘦穷酸的干瘦老头,一身青布衣衫洗的发白,仿佛几天没吃饭了,看着实在落拓,偏偏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书童,也是瘦的只剩几把骨头了,只有一双大眼睛咕噜噜地转。

先出来做生意的是素有“贾剥皮”之称的一白胖中年男子,剃了胡须装得年轻,小眼睛眯着一副精明模样。

他此番来说是只带了两样东西,第一样是个翡翠琢成的蟾蜍,海碗大小,碧光闪闪,一对眼珠子乃是一对桂圆大小的明珠。

看着倒是好东西,但这贾剥皮名声不好,如今站得又远,哪里看得清楚。于凛凛凑到王怜花身边道:“依你看,这能值多少钱。”

王怜花摇扇微微一笑,眼波甜蜜地落在她身上:“怎么的,你想要么?”

于凛凛奇道:“不是王公子你雇佣我来帮你看这些卖品价值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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