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判官夜审
幸亏薛队长喊得霸道,拦得及时,剑拔弩张的气氛下,一片废墟几乎就要火烧连营的一桩险情被及时制止了,一群人三两下将火情扑灭。当地工程队想必也不愿为区区一处破旧廉价的民房闹出人命,只要能花钱买个签字点头,谁愿意闹啊?
“房子是俺的,地也是俺的,凭什么你们说搬就搬?俺就不、就不顺你们的意搬走!”王崇亮那男人,还站在房顶上与众人僵持着不下来,脸色都熏成一枚黑烟炸弹的滑稽模样,头发在脑顶上炸着刺儿,真是个不折不扣不可理喻的犟种。
抄家伙准备围剿的人群悻悻地四散开去,群众七嘴八舌地摇头摆手。
“这人有神经病。”
“没文化,脾气直,年轻时脑子就有点问题,这样都好多年了。”
“怪不得快四十的人了还讨不到老婆,谁乐意跟这个疯子过?”
“……”
凌河可能是被黑烟呛住了嗓子,让严小刀和毛助理从土石堆上拎回来的时候,弯下腰咳了个天昏地暗七荤八素。严小刀这才想起某人身带尼古丁过敏的少爷病,那些自制火器中的燃烧物,普通人闻了都受不了,更何况凌河。
严小刀从后面抱住凌河的腰,揉胸捶背给少爷顺顺气。凌河把自己搞成一副黑面小生的脸,脸上抹着深一层浅一层的黑烟腻子!
凌河挣脱严小刀阻拦的手臂,扒着山墙爬上那摇摇欲坠的屋顶。
王崇亮就剩下两颗大白眼珠子能够一翻一翻地表示清醒,泥塑木雕一般坐在瓦砾上,头顶一片带着烟火气的淡紫色天光。
凌河蹲下身,盯着那姓王的半痴半疯男子:“你说你住这条街上有十七年了?”
王崇亮:“哼,是,俺就不搬!”
凌先生才不感兴趣这王崇亮家搬不搬拆不拆,他单刀直入:“十五年前就在你家的街对面三十米开外,有一家夫妇俩经营的旅店突然失火,你记得这回事吗?”
薛谦也爬上房顶,弯腰端详那黑脸汉子。王崇亮呆若木鸡似的眼球叽咕转动几下,惨笑:“失火了,烧死人了,都烧死了。”
薛谦忙问:“你见着了?你当时在场吗?”
王崇亮的喉咙被烟火熏得沙哑,笑得略瘆人:“都烧死了……房子烧光了……啥也没剩下。”
毛致秀无可奈何地甩着纤纤玉手扇开眼前的烟雾,摇摇头下了结论:“凌总,好不容易找见一位住了十七年的老人儿,结果竟是半个疯子!”
要说薛队长这心里没有失望,是不可能的。他临时拖延了出差休假计划,带伤上阵,这一趟是雄心勃勃志在必得,甚至向本地专案组的同行夸下海口这次一定破解迷局。他恨不得将远近十里八村所有大大小小的案子,什么走失儿童拐卖案、聚赌敲诈案、电信诈骗集资案全部拆分整合,重新串联到一起,寻找其中暗藏的关联和脉络,都快魔怔了。
天色太晚,路途偏远赶不回市区,凌河突然提议:“我们再待一晚,明天再回去,或许还有别的线索。”
凌河就连寻找打尖住店之所的麻烦工夫都省了,顺手一指街对面那栋裹着淡绿色漆皮的蹩脚旅舍,不容旁人置喙:“薛队长,我们今晚就住这家!”
凌河毫不避讳严小刀一个劲往他脸上甩过来的眼色,以嘲笑的口吻放毒:“严总,跟那两位六十块和一百块的村姑无关,我就不越俎代庖给您‘点菜’了,您自己去隔壁家挑个顺眼的带过来!”
严小刀毫不客气地一手搭在凌河肩膀,狠狠捏了几下解气。
之前他在玉米地里撵凌先生,终究还是脚不方便,竟然没有追上,着实懊恼。然而,凌河这小子好像意犹未尽,绕着他兜圈子又兜回来,笑呵呵地送上门来给他捏。他捉住凌河的衣服,抬脚软绵绵地踹了凌河的屁股,以示惩戒。
那位老板娘大嫂子一见几位城里人前来光顾,满脸容光焕发心花怒放,一手点着钞票屁颠颠儿地让出最大一个房间,再将唯一一个袖珍单间指给女士。
这种村口旅店,平时招待的就是过路的长途大货司机,好几人搭伴睡一间,条件简陋到让毛仙姑戳在门口磨蹭鞋底半天都不肯进屋。反倒是三位男士一脸的安之若素,什么腌臜地方没见过?给一块干燥地板就能凑合将就一晚。
丰神俊朗的薛队长四仰八叉倒在一张长条单人床铺上,胳膊腿都懒得动弹一下,转眼就打起小呼噜。
大嫂笃定地认为,自己先前的卖力推销遇见了识货上门的主顾,豪爽地对严总说:“一百块,就在隔壁,俺去给你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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