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昏迷又是噩梦的,这出息的样子还去域城,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余笙清醒过来的时候,迷茫地看了姜博言一眼,觉得自己脸上湿湿痒痒的,伸手摸了一把,在她还没有发表出“咦,怎么是湿的”这种高论的时候,姜博言就开了大灯,问她:“做噩梦了?”
白光撒下来,余笙眼睛有些承受不住地眯了一下,偏过头去。
听见他的问话,余笙好像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拿手遮眼睛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一巴掌盖在了脸上,遮住自己那丢人无比的眼泪,过了一会儿,才轻轻叹了口气,像是终于被扛不住了似的坦白说,“那时候也经常做噩梦,无论自我催眠多少遍错不在我身上,都没有用。”
像是失手碰碎了邻居家的玻璃,尽管那玻璃摇摇欲坠早就该寿终正寝了,可还是会觉得自己是那个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会打心眼地觉得自己并不无辜。
不是她想不明白,只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我明天带你去看个心理医生吧!”姜博言靠在床头,把她揽进怀里,温热的大手搓着她的肩臂,“现在还睡得着吗?”
余笙点点头,回他,“嗯,你也快睡吧!”
姜博言歪头看了她一眼,“扯淡!”
“……那你还问我?”什么毛病。
“出去走走吧!”姜博言下床,“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余笙想起那句被老爸和老妈无数次给小萝卜头门灌鸡汤说的话——“你见过凌晨四点半的哈佛图书馆吗?”,忍不住乐了起来,跳下床,“走,去见见!”
穿衣服,换鞋,推开门的时候余笙抓着姜博言的手,“那你见过凌晨三点钟的a市吗?”
“见过啊!”姜博言伸手把她松松垮垮挂在脖子上的围巾往上缠了两圈,“创业起初的时候,不是太顺利,一堆破事,所以经常失眠,早上睡不着的话,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凌晨三点钟,街上的车辆都匆匆闪过,路上几乎没有行人,霓虹闪烁的光影虚幻地不太真实,孤独而辽阔的星空盖在头顶,会让人生出几分渺小的感慨来。
孤独和寂静更利于思考,凌晨三点钟,那几乎是他最清醒的时候。
今天出门的时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寂寥,街上披红挂绿的,红色的灯笼和喜字早就高高地挂起来了,来年是猴年,各式各样的贴画和玩偶已经新鲜出炉,争奇斗艳地被塞在每个显眼的地方,一路过去,虽然街上没什么人,但霓虹闪烁的灯光和浓浓的喜庆味道,平添了几分热闹,也冲淡了凌晨三点钟a市的萧瑟。
“后天就是小年了。”余笙忽然想起来,惊呼了一声,时间过得真快。
姜博言“嗯”了声,“小年夜回趟家吧!”
余笙点点头,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回谁家?”
作为已婚青年妇女,余笙不得不考虑一个亘古难题,回谁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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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回余笙家了,“那姜叔叔和姜阿……呸,改不过来口了——怎么办?”
“大年夜再回去,可以吗?”他歪着头看她,似乎是在她商量。
这可真是稀奇,一向说一不二,颇有□□者臭毛病的六哥,也有同人打商量的一天。
余笙忍不住倍感自豪和骄傲地笑了起来。
小年夜去她家,大年夜去他家,没什么毛病,她是个挺好说话的人,愉悦地应了声,“行啊!”
可是说完,过了会儿,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爸妈已经四五十岁了,转眼她就嫁人了,她一个独生女,一想到大年夜爸妈要独自守着年夜饭看春晚就有点儿眼酸。
余笙说,“以后生两个孩子,一个随你姓,一个随我姓。”
他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这脑袋瓜里究竟又想起了什么,顺着话头回她,“行啊,没问题,或者可以生两对儿龙凤胎,两个随你姓,两个随我姓!”
余笙无语地盯了他几秒钟,觉得他这造物主一样的论调真是傻的可爱,“看把你能耐的!”
他冲着她笑了笑。
两个人沿着中央大道的人行道往前走,街上只有匆匆而过的车辆,人行道连个流浪汉都没有——这特么冷的天,流浪汉都去找暖和的地方栖息了。
就他们两个傻x大半夜的出来吹冷风,一看就是那种脑子有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