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胆子并不算大,又怕血,远远躲在人群中,新郎的嘴角在冒着血泡,手半举着想说话,眼睛睁的大大的,在灯光的反射下,有种异样的感觉,那是一种我至今都无法完全分辨的感觉,有喜悦,有悔恨,有恐惧,又惊喜。
我略微读懂了一点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救护车还没赶到,新郎就挂了,死前,他说了一句话,因为隔得太远,我听得并不真切。
后来在分局录笔录的时候,我才知道新郎是肾亏透血而死,这就奇了,如果我没记错,从新郎进入婚房到我们冲进去闹洞房,前后最多不过三分钟,三分钟就肾亏还吐血,跟港片的西门庆似的,太匪夷所思了,要知道我这哥们号称一夜七次郎,那可是身经百战的硬汉啊。
我又找了一在场的哥们问他新郎到底死前说了啥。
那人告诉我四个字,不要征婚。
原来新郎、新郎是通过一个网络婚介平台认识的!
也许你会说,征婚咋了,这年头征婚不是很流行吗?只要你情我愿,大可热恋,甚至闪婚。
但你有没有想过,跟你征婚就一定是人呢?
我一直觉的我哥们死的有些冤,他的婚房在六楼,我们是从大门进去的,新娘却不翼而飞,凭空消失了,这不怪的很吗?
当然,破案的事情,都是警察负责的,也轮不到我来管。
要说人死如灯灭,我很快从哥们的惨案中走了出来,他死前留下的那句不要征婚,也被健忘的我抛到了脑后,倒是那不翼而飞的妖娆新娘时不时会从我脑海里蹦出来,勾的我心痒痒。
在我看来,哥们是赤裸肾亏而死,这至少证明,他应该一亲芳泽了,像他这种色中恶鬼,虽死而无恨了。
但我没想到的是,健忘不仅仅是种病,有时候还会要人命。
因为,我征婚相亲了!
在这之前,我打死也不相信这事会来的这么快。
结婚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是人生一大快事,但对于我这种人来说,简直就是地狱。
我叫沈浩,“无业良民”,爱好泡吧、泡妞,但凡跟炮有关的我都喜欢。
整个三号胡同,谁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情场浪子,祸害少女专业户,交过的女友都够组成一个加强连了。
眼看着我马上就二十七了,我倒是潇洒,无所谓。我妈就有些急了,整天唠叨张罗着给我找门亲事,但奈何我名声太臭,谁敢把自家闺女嫁给我这种渣男啊。
左不成,右不就,我妈就让我去参加相亲节目。
我最讨厌的是征婚类的作秀活动,比如某某卫视的“穷鬼勿扰”,一群秀丫在台上搔首弄姿,偶有屌丝逆袭,但下场嘛,大家懂的,毕竟肉都是卖给有钱人的……
我死活不去,眼看着婚事无望,我妈就愈发的着急,唠叨的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她老人家急着想抱孙子,另外也希望有个女人能管管我。所以,不是给我找婚介,就是在公园到处给我征婚。
作为一个屌丝,我也不想让老娘操心,给老爹面上抹黑。
但这还真不能怪我,因为除了泡妞,我一无所长。
大学毕业以来,我像是被鬼迷了一般,阴差阳错的不顺,找了无数工作,都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被辞退,用我妈的话说,我是“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
好吧,工作不顺,咱只能在情场找点存在感。万幸,我长了一张酷似华仔的明星脸,还有一双棒子李那样的销魂大长腿,走到哪都能吸引妹纸的眼球,三天两头的换着跟美女们约会,时间一长就成了花心萝卜。
因为名气太大,征婚对方往往一打听我的情况,就打了退堂鼓,但这并没有难倒我那无所不能的老妈,在她坚持不懈的往婚介给我投简历后,见鬼的是,就我这情况,还真有女人愿意跟我约,也不知道这女人是怎么想的。
这年头愿意出来相亲的,要么自以为是,要么就是丑的旮旯的,我原本是不打算去的,但当我看到对方的资料时,我立即改变了主意,因为那妞长的的很漂亮,至少照片上是这样的。
我是这样打算的,结婚就免谈,但是交个“朋友”,嘿嘿,那岂不是正好送上门的菜……
关于这个女人,婚介公司的文叔告诉我,她叫田甜,在一个晚间电台当主持。
电台主持,那她的声音应该很甜美,我脑海中开始yy起来,又想起那不翼而飞的新娘,要说女人有把好声音,那可是一件很销魂的事情。
因为田甜下班时间晚,根据她的要求,我们的第一次相亲约会选择午夜十二点,东江公园。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个大好机会,午夜十二点,怎么着也是发生点啥的好时候。